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252号)要求,为做好我州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协调配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做到有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有工作经费、有监督机制,有进度控制,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各项工作。州政府成立州委常委、副州长刘建民同志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陈情、州残联党组书记胡建伟、州残联理事长杨凤玲任副组长,统计、公安、民政、财政、卫生、工信、人社、计生、扶贫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州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残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比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各级残联要紧紧依靠政府,充分依托民政、卫生等部门,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残联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共同把调查摸底工作做好做实。
二、搞好宣传,抓好培训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广泛宣传此项工作对残疾人群体和残疾人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残疾人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取得残疾人的支持,为更加全面、深入地掌握残疾人信息提供保障。由于此次调查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州残联要在福泉市开展试点调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调查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要对乡(镇)、村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科学真实。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要认真按照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骤,扎扎实实开展好本次调查工作。州领导小组视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的信息调查工作情况随机抽查和督导。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高的县(市、区)、单位以及责任人,要在全州进行通报批评。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