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7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9日
2017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安排意见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省、州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都匀市实际,制定2017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树立抓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也是抓经济发展的工作理念,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的法治思维理念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抓好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三个重点环节,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多措并举加强监管,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打造便利、公平的市场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各项简政放权政策关于调整、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承接落实中央、省、州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继续清理、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二是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三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及时督促指导行政审行政职能部门公开行政许可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推进全市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3.加强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按照《黔南州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黔南府办发〔2017〕14号)的规定,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优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内容,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
4.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办事处按照“全面清权、简政放权、科学确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的思路,继续做好本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服务清单、收费清单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清理工作,按照州、市有关文件规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清理工作由市编办负责,行政服务清单由市政务中心负责,收费清单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由市发改革局负责。
(二)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和管理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二是根据《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对全市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审查、修改、备案、监督等工作,不断提高我市规范性文件质量。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和《黔南州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各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 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二是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三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市直各部门涉及重大决策事项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必须附有本部门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四是抓好《都匀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都匀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都匀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的落实,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健全和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涉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一律事先作出评估。二是推动社会公众依法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为公众参与决策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防止出现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决策。
3.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一是推动普遍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二是全面建立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办事处专兼职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重要文件、参与重大项目、签订行政合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五是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逐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收集、部门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往制。一是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三是探索建立不同部门及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因不执法、乱执法、暴力执法、执法不当等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群体性事件或严重违法案件的,坚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4.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二是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三是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5. 强化行政执法保障。一是市直各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市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二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行政机关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二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三是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
3.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运行管理,防止以合法形式掩盖消极腐败行为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四是建立完善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五是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六是依法及时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各行政机关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等机制,要加强与政府法制机构、法院、司法、信访、劳动争议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及时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二是坚持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法合理诉求依法得以实现,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二是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和专业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法制经费中统筹安排。三是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填报本部门每月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并按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贵州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和《黔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行政应诉办法(试行)》,指导我市行政应诉工作的开展,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机制等工作。二是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强化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应诉的法定职责,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三是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应诉对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形成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他行政诉讼案件由主管或主办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机构负责。四是在工作中引发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按“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由引发的部门、乡镇、办事处负责应诉。五是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填报本部门每月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一审、二审)和分析报告,并按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六是对于不积极履行应诉工作职责的相关部门和人员,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影响恶劣的,将依法追责。
(七)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 加强政府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各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展开法治宣传,力求多形式、多角度地捕捉工作热点,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成效,扩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社会影响,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以及与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完善学法制度,市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三是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实施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四是完善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3.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二是依法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考评。
五、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市政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市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是市直部门、乡(镇)、办事处要召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成立相应机构,制定细化方案,结合自身职能职权切实抓好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政府和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领导不重视、违法决策、随意执法等引发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导致群访、群诉形成恶劣影响的,将对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作问责处理。二是市政府要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要向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一是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主要内容。二是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加强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整体推进。
(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建立健全法制机构,配齐配强法制力量。二是加强对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任职交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队伍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头羊”和“排头兵”作用。
附件:1. 都匀市2017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2. 都匀市市直各部门、乡镇、办事处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内容及考核标准
附件1
都匀市2017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
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
1 |
做好“放管服”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市政府法制办 |
市政府各部门,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 |
2017年12月前 |
|
2 |
加强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工作。 |
市编办 |
市政府各部门,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 |
2017年12月前 |
|
3 |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
市政府法制办 |
市政府各部门,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 |
2017年12月前 |
|
4 |
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
市政府法制办 |
市政府各部门,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 |
2017年12月前 |
|
5 |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市政府法制办 |
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
2017年12月前 |
|
6 |
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完善审计制度 |
市审计局 |
市政府各部门,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 |
2017年12月前 |
|
7 |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
市政府法制办 |
市政府各部门,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 |
2017年12月前 |
|
8 |
加强政府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 |
市司法局 |
市政府各部门,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 |
2017年12月前 |
|
9 |
加强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
市政府法制办 |
市政府各部门,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 |
2017年12月前 |
附件2
都匀市市直各部门、乡镇、办事处2017年
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内容及考核标准
|
序号 |
目标内容 |
分值 100分 |
考核标准 |
完成时限 |
备注 |
|---|---|---|---|---|---|
|
1 |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
20 |
1.成立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并积极做好相关工作;(5分) 2.每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组织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培训等;(5分) 3.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5分) 4.每月报送2篇以上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或法制信息,每年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材料和调研文章各1篇;(5分) |
2017年12月前完成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档案等,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时登记和考核为主 |
|
2 |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
10 |
5.明确专人负责法制工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5分) 6.市直各部门、乡镇,办事处相关法律事务、规范性文件、合同等重大决策事项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必须附有本部门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5分) |
2017年12月前完成 | |
|
3 |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30 |
7.各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口)和颁证(出口)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部门不再受理;(5分) 8.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监督,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10分) 9.做好本单位“放管服”工作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10分) 10.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和管理等工作;(5分) |
2017年12月前完成 | |
|
4 |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
20 |
11.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无被撤销、纠正或确认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10分) 1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相关准备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无败诉行为;(10分) |
2017年12月前完成 | |
|
5 |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情况 |
10 |
13.建立有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5分) 14.半年、年终向市人大、市政府以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2次;(5分) |
2017年12月前完成 | |
|
6 |
其他 |
10 |
15.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5分) 16.依法行政档案齐全、装订整齐,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5分) |
2017年12月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