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道路交通安全会议成员单位:
《黔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黔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毕节纳雍“4.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45号)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如培同志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2015〕21号)要求,即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采取严格防范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防止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黔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向红琼 州长
副组长:刘建民 州委常委、副州长
陈小刚 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张全毅 副州长
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阶段性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8日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隐患排查、集中整治阶段。
第二阶段:从5月9日起至6月8日为强化督导、巩固提高阶段。
第三阶段:从6月9日起至7月8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四、工作措施和职责
(一)公安交警部门。
依托省际安全检查站对营运客车逢车必查、逢违必究,实施交警、路政、运管联合执法。高速公路严查“两占”、“超速”;城市道路严查“毒驾”、“酒驾”;农村道路严查“无证”、“超员”、“货车、农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违者一律依法处罚。针对各地交通流特点,制定更严厉的工作措施、采取更过硬的手段,坚决禁止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从严查处客货运车辆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超速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擅自改变线路、夜间违规行驶等行为。突出节假日、旅游旺季、赶集活动、红白喜事等重要时段,加强路面执勤检查,切实加大动态巡逻密度,强化对客货运输车辆监控管理,严防漏查失管;对违法车辆,发现一起查纠一起,保持零容忍。
(二)交通运输部门。
联合公安、安监部门立即取缔所有非法售票点、组客点。联合开展客运班线通行条件排查,对现有班线通行安全性无法保证的,坚决不允许客车通行;对所有客运车辆逐车排查,逐车登记,达不到条件的一律清退,对所有客运驾驶员资质逐个排查,逐个登记,无资质的依法解聘;对所有客运班线夜间通行情况进行再排查,不能避开夜间通行三级及以下道路的,一律调整发班时间;对违反“五严禁”的,一律停班停职学习;对不能避开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非接驳运输车辆,坚决停止运行。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严禁没有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严禁涉毒、酗酒人员驾驶客运车辆。
(三)客运企业。
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要坚定不移的落实“九个一律”、“五个严禁”、“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驾驶人行驶途中打手机的一律停班7天;故意屏蔽监控设备或破坏监控终端的一律停班7天;动态监控不在线的一律查扣不得运营;动态监控值守人员履职不到位的一律调离,情节严重的马上下岗;严禁客车收班后擅自营运。
(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工作机制。要立即制定方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自查工作。确保人员、经费、制度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负其责、严肃问责”的要求,真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将责任传递到每个部门、企业和村寨,实现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纵到底、横到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对未全面履行、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责任人严肃追究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驾驶人直接责任等。落实州、县、乡三级督导制度,成立督查组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督查。深入一线,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通报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问题严重的要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