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核销5个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公告

2025/10/20 1.8w 阅读 239 点赞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地质灾害险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平浪镇共和村场坝组场坝崩塌、沙包堡街道黄莺村二组黔南师院滑坡、匀东镇坝固村十七、十八、十九组坡脚寨滑坡、匀东镇附城村十三组平冲坡滑坡、文峰街道庆云宫村十组不稳定斜坡5个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工程治理并已通过验收。经日常监测无异常变化且自然稳定,现予撤销。

特此公告。

附件:隐患点核销公告明细表

附件:隐患点核销公告明细表.wp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