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市
政策公告公示

黔南州2023年度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未通过人员公示

2024/04/22 1.1w 阅读 313 点赞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37 号)、《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47 号)要求,经专家组审核,现将黔南州2023年度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未通过人员在“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rs.gzsrs.cn:9999/pub/#/gsggnews)”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

一、查看政策性审查未通过原因。请申报人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http://rcrs.gzsrs.cn:9999/ips/)”查看未通过原因(查看方式:职称评审子系统→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个人职称申报→点击追踪按钮→查看审查未通过原因)。

二、未通过人员补充材料步骤。申报人根据未通过原因,在“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个人职称申报”模块,点击“编辑”按钮后,在“政策性审查未通过补充材料”栏补充材料,编辑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并及时提醒用人单位经办人在“单位内部核验”模块核验上报。若自动放弃参与本次申报评审的,可不作任何操作。

三、时间程序安排。申报人线上补充材料及用人单位核验上报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5日。请申报人在截止日期前尽早申报,给用人单位预留出核验时间,并及时提醒用人单位经办人核验上报。用人单位未核验通过的,数据会退回到申报人补充环节,申报人可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后再次提交;用人单位核验通过的,补充材料直接进入政策性审查复审环节,申报人不能撤回或再次补充。

申报人未在截止日期前补充材料申报或用人单位未在截止日期前核验通过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对政策性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报送材料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4-8248057、8229307

附件:黔南州2023年度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政策性审查未通过人员名单(245人).xls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