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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府办发〔2014〕24号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都匀市退耕还林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4/02/12 2.0w 阅读 91 点赞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都匀市退耕还林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名单及各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胜军(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林科军(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刘  杰(市委办副主任)

  张有祥(市政府办副主任)

  卿宗胜(市林业局局长)

  朱晓峰(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王  琳(市财政局局长)

  朱大勇(市农工局局长)

  旷远红(市发改局局长)

  杨汉星(市扶贫局局长)

  罗忠华(广惠办事处主任)

  刘照信(文峰办事处主任)

  王秉明(沙包堡办事处主任)

  谭朝建(小围寨办事处主任)

  宋志伟(杨柳街镇镇长)

  杜显江(甘塘镇镇长)

  肖力权(墨冲镇镇长)

  龙小兵(平浪镇镇长)

  袁德鹏(江洲镇镇长)

  韦佑明(凯口镇镇长)

  骆志达(奉合乡党委书记)

  蒋仕清(河阳乡乡长)

  任 毅(良亩乡乡长)

  刘运良(沙寨乡乡长)

  胡安贤(石龙乡乡长)

  潘文波(阳和乡乡长)

  蒙胜利(基场乡乡长)

  杨 波(摆忙乡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卿宗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227786)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委办、政府办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全面协调;督查各成员单位完成相关工作;

  (二)市林业局负责起草工作方案和调查细则,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摸底调查,汇总调查数据,提交调查报告;

  (三)市国土局负责提供摸底调查所需的数据图表,对全市调查结果进行审查确认;

  (四)市发改局负责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的编制和申报;

  (五)市财政局负责本次摸底调查工作经费的落实;

  (六)市农工局负责按照市经果林产业、茶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进行规划指导;

  (七)市扶贫办负责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八)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在本辖区内组织国土、林业、农业、村、组干部等组成相关人员的调查组,在市级林业技术干部的指导下,利用国土部门提供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资源调查资源资料进行外业小细班勾绘、并入户进行农户意愿度调查,按照市政府的农业发展思路对即将退耕还林的农户进行正确引导,实现规模发展,为全市编制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实施方案提供基础数据。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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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