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都匀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刘胜军(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友军(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蒙 力(市政府副市长)
张仁德(市政府副市长)
林科军(市政府副市长)
刘黔峰(市政府副市长)
罗仕凯(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徐艳宏(市公安局局长)
谈小川(甘塘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魏爱军(市风景管理处主任)
陈亚东(市政府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骆振繁(市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王 琳(市财政局局长)
莫兴国(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徐金贵(市司法局局长)
闵陆斌(市审计局局长)
郑 涛(市人社局局长)
朱晓峰(市国土局局长)
王跃兵(市住建局局长)
郑冰阳(市规划局局长)
旷远红(市发改局局长)
蔡 翔(市工信局局长)
林 刚(市教育局局长)
莫廷昌(市环保局局长)
高尚友(市安监局局长)
王有刚(市交通局局长)
罗来华(市城管局局长)
蔡宗明(市卫生局局长)
樊寿林(市计生局局长)
尹 蕙(市文广局局长)
常 鸣(市统计局局长)
朱大勇(市农工局局长)
卿宗胜(市林业局局长)
徐 文(市水利局局长)
李 华(市民政局局长)
王粒祥(市民宗局局长)
曹 阳(市投促局局长)
张 伟(市烟草局局长)
周福勇(市质监局副局长)
吴佩芳(市国税局局长)
潘丽华(市地税局局长)
徐 军(市工商局局长)
韦 燕(市档案史志局常务副局长)
邱祥彬(市移民局局长)
田 军(市人防办主任)
刘照信(文峰办事处主任)
罗忠华(广惠办事处主任)
谭朝建(小围寨办事处主任)
王秉明(沙包堡办事处主任)
肖力权(墨冲镇镇长)
杜显江(甘塘镇镇长)
宋志伟(杨柳街镇镇长)
袁德鹏(江洲镇镇长)
韦佑明(凯口镇镇长)
龙小兵(平浪镇镇长)
任 毅(良亩乡乡长)
刘运良(沙寨乡乡长)
杨 波(摆忙乡副书记)
蒋仕清(河阳乡乡长)
骆志达(奉合乡书记)
蒙胜利(基场乡乡长)
潘文波(阳和乡乡长)
胡安贤(石龙乡乡长)
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副组长负责分管联系部门行业的依法行政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骆振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事务等工作。
(二)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确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市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和命令。
2.规划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长期目标任务,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并负责监督落实。
3.研究分析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研究解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提交市委、市人大讨论决定的有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
5.决定召开全市性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会议和举办相关的重大活动。
6.负责对全市各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
7.听取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情况汇报,并就研究讨论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决议。
8.讨论决定需要领导小组审议的其它事项。
(三)领导小组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按照各自三定方案和职能,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计划和总结,并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日常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制订全市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部署和专项工作安排,经市政府或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检查、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
2.负责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制发工作。
3.负责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性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会议的具体协调和筹备工作。
4.负责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并对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5.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并及时调整变动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等。
6.承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坚持定期报告制度
(一)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定期报告,于每年6月、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市人民政府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报告我市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情况。
(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内容:
1.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含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情况。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3.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情况。包括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备案制度、定期清理制度等执行落实的情况。
4.严格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职权公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的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5.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情况。包括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法制、监察、审计等部门专项监督的情况。
6.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行政首长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安排落实好本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履行好报告责任,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落实。
7.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其他事项。包括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依法行政工作简报、信息等。
(三)将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对认真执行定期报告制度,经考核,给予表彰;对不按要求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纠正。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