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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2019/03/07 8.2k 阅读 358 点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黔南府办发〔201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落地落实,经州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以下简称《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各牵头单位要逐一对照《分解方案》,将相关任务落实到时间节点,明确时间表、拉出路线图,研提季度进度工作任务,填写《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季度推进计划表》(详见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8日前通过黔南州公文和事务办理系统反馈至州委督查考评局督查考核二科。

二、深化协作,破题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涉及多个单位,需要共同发力、协同共进才能很好完成。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抓总作用,建立会商协调机制,主动安排部署、主动研究推进、主动跟踪调度;责任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各相关单位要以研究问题破解难题作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抓手,推行和运用“五步工作法”和“精准八法”,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拿出“啃硬骨头”的精神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韧劲,全力攻坚克难,切实加以解决。

三、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各牵头单位要严格落实分级督考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督考、谁落实”的原则,紧盯承办任务、重要时间节点,对承办事项开展调度、指导和督促,及时按要求反馈推进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所负责工作任务的季度落实情况分别于4月9日、7月5日、10月10日、2020年1月7日前通过黔南州督考绩效系统进行反馈。州委督查考评局要按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致使工作滞后或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州人民政府追究相应责任。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主要预期目标(牵头州领导:黄伟、吴海平、黄进、钟阳、文永生、谭诤)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5%左右。(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第一产业增长7%。(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业局、州扶贫办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3.第二产业增长10.3%。(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交通运输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4.第三产业增长15%。(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金融办、州大数据局、州邮政管理局、州电信公司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9.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贷款余额分别增长3%、20%。(牵头单位:州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黔南州中心支行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2.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1.44万人。(牵头单位:州扶贫办;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生态移民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医保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3.城镇新增就业7.8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3.5%。(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5.森林覆盖率达到65%。(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省定范围内。(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7.节能减排降碳指标控制在省定范围内。(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紧盯靶向目标,高质量推进脱贫攻坚(牵头州领导:文海涛、黄进、胡晓剑、文永生)

18.贵定、惠水两县按国家标准退出贫困县,100个贫困村出列;稳步推进荔波、长顺、独山、平塘4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力争罗甸县达到退出条件。坚持“四个聚焦”,落实支持三都、罗甸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策措施,集中力量攻克深度贫困,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步伐。(牵头单位:州扶贫办;责任单位:贵定县人民政府、惠水县人民政府、长顺县人民政府、独山县人民政府、荔波县人民政府、平塘县人民政府、三都县人民政府、罗甸县人民政府)

19.在全面完成“组组通”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0.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21.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搬迁入住10.13万人,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社区管理。(牵头单位:州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民政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22.用好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推进“一县一业”发展,产业覆盖60%以上农户,实现贫困户全覆盖,带动农民人均增收2500元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金融办、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州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23.严格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和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政策,让贫困家庭得到有效保障。(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4.全面推进农村老旧房屋透风漏雨专项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存量实现“清零”。(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民政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25.深化与广州扶贫协作,力争实现贫困县中小学、医院结对帮扶全覆盖。(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州扶贫办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26.拓展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推进“百企帮百村”,凝聚帮扶合力。(牵头单位:州扶贫办、州工商联;责任单位:州国资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防范债务风险,高质量抓好财税金融(牵头州领导:黄伟)

27.严格落实“七严禁”和“1+8”债务管理政策,健全“借用还”与“责权利”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压实县(市、开发区)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盘活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做大用好债务风险应急资金池,妥善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8.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70%以上。(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9.推动1家以上企业进入IPO(首次公开募股)或新三板挂牌,确保5家企业在贵州区域股权中心挂牌。(牵头单位:州金融办;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0.对跟风违约、恶意逃避债务等进行专项治理,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强化企业债券存续期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监管,维护良好金融秩序。(牵头单位:人行黔南州中心支行、黔南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州金融办、州公安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守住生态底线,高质量建设生态文明(牵头州领导:黄伟、吴海平、黄进)

31.全面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立、治”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强重安江、瓮安河、都柳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确保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90%以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32.开展扬尘、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等治理行动,确保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年优良率达98%以上。(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33.抓好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及治理修复工作,确保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治理率达83%以上。(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34.抓好工业渣场安全运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进磷化工产业“以渣定产”,力争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100%。(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改革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35.完成石漠化治理148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36.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80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37.发展刺梨、林下经济、花卉苗木、森林康养等精品林业产业,集中力量建设万亩铁皮石斛基地,确保林业总产值突破400亿元。(牵头单位:州林业局、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38.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牵头单位:州审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9.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0.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及管制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1.深化推进河(湖)长制,探索实施林长制试点。(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42.抓好环保“六个一律”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坚持提质升级,高质量推动工业发展(牵头州领导:黄伟、黄进、钟阳)

43.加强数字经济示范试点培育,抓好大数据“四个融合”工作,确保实现产值260亿元,增长30%。(牵头单位:州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民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州商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44.打造一批“十亿级、百亿级”支柱性产业,确保建材、化工产值分别达220亿元和200亿元,农副产品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产值分别达150亿元、150亿元和100亿元,冶金工业、能源工业产值均达45亿元。(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5.新引进工业项目落户园区200个以上。(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6.支持惠水建设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区。(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和惠水县人民政府)

47.支持瓮安、福泉建设磷煤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基地。(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和福泉市人民政府、瓮安县人民政府)

48.支持福泉、龙里推进园区企业化、市场化转型。(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局、州科技局等单位和福泉市人民政府、龙里县人民政府)

49.开展园区僵尸企业、闲置土地清理行动,推进土地再开发再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0.工业园区规模工业总产值达12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1.加快推动卡布特色产业园、瑞和药业总部、金孟新型锰材料等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等单位和龙里县人民政府、独山县人民政府)

52.新增规模以上入库工业企业80家、总数突破1000户。(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3.抓好贵州省磷化工清洁生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黔南州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新启动改造企业100户,累计启动改造规模企业90%以上。(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科技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扩大有效需求,高质量夯实发展基础(牵头州领导:黄伟、黄进、胡晓剑、钟阳、文永生)

54.动态储备项目总投资60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55.动态实施省、州重点项目600个以上,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56.优化投资结构,确保民间投资占50%以上、产业投资占40%以上,工业、农业、旅游等领域分别完成投资420亿元、75亿元和50亿元以上,城建、交通、水利投资分别完成500亿元、330亿元和7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7.加快贵南铁路、瓮马铁路及南北延伸线建设,力争瓮马铁路投入运营。(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等单位和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58.全面推进新时代高速公路建设五年决战,加快三都至独山、平塘至罗甸、贵阳至黄平、都匀至香格里拉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建成高速公路100公里以上。(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等单位和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59.加快推进福泉凤山大型水库建设,新开工建设水库7座、续建水库24座,建成污水处理厂30座。(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60.实施500亩以上坝区小型农田水利灌溉项目30个。(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61.加快推进智慧黔南综合平台建设,加快4G网络向30户以上自然村延伸,确保4G网络覆盖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州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62.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以上。(牵头单位:都匀供电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63.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0户以上。(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教育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大数据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业局、州公安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64.实施旅游“九大工程”,加快都匀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支持荔波申报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支持都匀、龙里、瓮安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力争创建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65.开展“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旅游营销,旅游总收入和入黔南游客分别增长30%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66.办好第十三届州旅发大会。持续办好“好花红”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推出一批文化创意产品。(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67.实施新一轮大健康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中铁国际生态城太阳谷国家级养生养老示范区、福泉黄丝温泉生态养老省级示范园区、罗甸县养老服务中心、独山县阳光养老中心等健康养老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和福泉市人民政府、龙里县人民政府、独山县人民政府、罗甸县人民政府)

68.开展城乡配送高效试点,每个县市打造1条商贸特色步行街,建设一批标准化乡村小超市和社区便利店。(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69.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100家以上。(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做实五篇文章,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牵头州领导:黄伟、胡晓剑、钟阳、文永生、谭诤)

70.大力发展茶、菜、果、菌、药、畜等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增调减低效作物面积40万亩,粮经比调整为28:72,确保农业增加值完成240亿元,增长7%。(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71.新增种植业产地认定面积70万亩以上、产品认证65个、绿色食品产地认定10个、有机食品产地认定12个,主导产业“三品一标”认定覆盖率达65%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72.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新增州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91家。(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73.抓好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突破50%。(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74.实现500亩以上农业坝区冷链全覆盖。(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75.清理和取缔大棚房,禁止农地非农化开发。(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76.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1万人。(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77.深化“三变”改革,依托山地、林地、土地等优势资源拓宽增收渠道,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投资助民增收,支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挂帮带民致富。(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业局、州科技局、州工商联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78.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镇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农村风貌管控,严格建房审批程序,重点抓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覆盖3000个自然村寨,行政村公厕普及率达75%以上。(牵头单位:州文明办;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79.培养200名非遗传承人和农村文艺骨干。(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80.建成一批乡村文化活动室、文化院坝、文化长廊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81.加大力度推动移风易俗,整治酗酒赌博、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牵头单位:州文明办;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公安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82.强化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村自治能力和法治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司法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聚焦扩容提质,高质量推进城镇建设(牵头州领导:黄伟、胡晓剑、文永生)

83.深入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和农村网格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州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文明办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84.支持都匀统筹好旧城区改造和匀东新区连片开发,新增建成区面积5平方公里,新增城镇人口1.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都匀市人民政府、都匀经开发区管委会)

85.新增城镇道路100公里以上。(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6.建成健康绿道100公里以上。(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7.新增停车位1.2万个以上。(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8.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00个以上。(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都匀供电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9.支持平塘县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做大县城体量,提高承接“中国天眼”周边移民的能力,强化“中国天眼”安全运行环境支撑。(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移民局等单位和平塘县人民政府)

90.支持福泉建设都凯安(都匀、凯里、瓮安)区域中心节点城市,瓮安建设黔中城市群区域性次中心城市。(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和福泉市人民政府、瓮安县人民政府)

91.推广“1+N”镇村联动模式,加快推进乡镇“8+X”项目建设,完善小城镇配套功能,加快培育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92.重点整治交通、经营、卫生、建设“四大秩序”,突出抓好市场秩序管理、城市卫生清洁、小区环境整治、交通文明出行等工作。(牵头单位:州文明办;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3.全面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探索推进“大数据+城市管理”模式,强化社区管理,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大数据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94.推进乡镇市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扩大乡镇综合执法管理范畴,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到位,提高乡镇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深化改革开放,高质量推进动能转换(牵头州领导:黄伟、文海涛、黄进、胡晓剑、钟阳、文永生)

95.深化农业、工业、旅游、房地产、财税金融等领域专项供给侧改革。(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人行黔南州中心支行、黔南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96.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97.深化商事制度、证照分离、行政审批“六个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放管服”改革,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数量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98.研究完善支持技术研发、技术创新的政策举措,新增科技创新服务平台5个以上,培育省级以上科技型企业30家以上,研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0.48%以上,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64%以上。(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99.加快都匀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开发区步伐,推动7个省级开发区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市〕政府和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0.加快广东(贵州)产业园、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贵州园B区)建设,推进黔中龙溪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先导区建设。(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市〕政府和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1.高水平办好都匀毛尖(国际)茶人会、中国物流(都匀)国际峰会、都匀国际摄影博览会等对外开放活动。(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新闻局)

102.支持福泉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独山•香港产业园等外向型平台建设,培育外贸企业30家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4%以上,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03.实施“建链补链强链”工程,打造一批上下游配套紧密、优质高效的优势产业,新增重点产业项目到位资金500亿元以上,新引进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企业130家以上、重点产业类项目400个以上,其中具有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项目20个以上,首次入黔500强企业3家以上。(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4.实施创领人才集聚计划、黔归人才计划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人才资源总量达39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学技术协会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05.深入实施六大专项行动,清理不公平性附加限制,深入实施民营企业培育工程,做大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商务局、州金融办、州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06.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州长、县长直通车”,有效破解民营企业准入难、融资难、降成本增效益难、政策落地难、用工难、创业创新难、转型升级难等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07.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91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63%以上。(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狠抓民生福祉,高质量打造幸福黔南(牵头州领导:黄伟、黄进、胡晓剑、钟阳、文永生、张绍川、谭诤)

108.抓好“春潮行动”和“红棉计划”,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退役军人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09.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14.02万人、29.8万人、350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州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10.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2%和5.2%。(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11.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12.拓宽住房公积金保障覆盖面,新增缴存人员2.1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州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13.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确保敬老院入住率35%以上,农村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45%。(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14.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确保学前三年入园率提高到91.5%。(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15.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发展,力争县县有示范性高中。(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16.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八大工程,扎实推进“百院大战”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共体建设,不断提高县域内就诊率。(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17.启动州社会福利院、贵定县县级养老机构、罗甸县农村敬老院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贵定县人民政府、罗甸县人民政府)

118.深入实施文化“五大工程”,持续加强“一县一品”打造,抓好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19.加快水书申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州档案局;责任单位:州档案馆等单位和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120.办好亚洲体育舞蹈国际公开赛、州第六届运动会。(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2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消防、交通、特种设备管理,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应急预案,加强灾害防治,提升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22.完善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依法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巩固提升“平安黔南”建设成果。(牵头单位: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州信访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23.探索“互联网+民族团结”云平台建设,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州民宗局;责任单位:州大数据局等单位)

124.压缩6%行政经费用于教育扶贫,精准落实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就学资助政策,实现农村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扶贫办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25.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其中培训农村劳动力2.5万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000人,实现有搬迁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扶贫办、州生态移民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26.新增落户城镇人口4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落户“应落尽落”。(牵头单位: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移民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27.为1.1万就地脱贫人口人均整治1亩优质农田。(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28.完成13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项目建设和15个项目设备购置,实现全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覆盖。(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29.提质改造5个农村敬老院、10个城镇日间照料中心、32个农村幸福院;每个县(市)启动公共区域适老项目2个,实施无障碍社区改造2个。(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30.持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改造农村危房1800户,完成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7000户。(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民政局等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131.解决8.15万人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32.发展耕地灌溉面积10万亩。(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33.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00元每月每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4090元每年每人。(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34.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56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季度推进计划表(样表)

附件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季度推进计划表(样表)


序号

目标任务

牵头

单位

一季度进度

二季度进度

三季度进度

四季度进度

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增长××%。

州发展

改革局

完成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累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累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累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增长××%。

注:序号请与《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序号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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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