匀府办发〔2017〕27号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都匀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都匀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都匀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 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61 号)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74 号)及《黔南州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增强市场监管能力,营造公平、公正、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到2017年底前,完成我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型盐业管理体制。
二、工作目标
2017年12月31日前,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将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职能移交市市场监管局,实现政企分开。加强盐业执法体系建设,由市市场监管局统筹全市盐业市场监督管理与执法工作,建立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确保在2018年1月1日起按新的监管体制运行。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政企分开。剥离贵州省盐务管理局黔南州分局(以下简称贵盐黔南分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将都匀辖区的行业管理职能移交都匀市盐业主管机构,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职能移交都匀市市场监管部门。市级盐业主管机构负责食盐专营工作,承担盐业行业管理职能,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工作。在改革过渡期,职能未移交前,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监督执法工作仍由贵盐黔南分局负责。(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编办、市发改局、贵盐黔南分局)
(二)明确机构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食盐专营管理工作,承担盐业行政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工作,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两个部门增设盐业监管机构和增加编制事宜,由市委编办研究提出意见并按程序办理。市发改局负责做好全市食盐价格监管工作,维护食盐市场价格稳定。(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
(三)加强经费保障。改革过渡期间,全市盐业市场监管与执法经费从贵州盐业(集团)黔南有限责任公司都匀辖区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中给予适当补助。自2018 年1月1日起,全市盐业行政管理机构、执法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纳入市财政预算,按规定收取的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贵盐集团黔南分公司)
(四)人员分流安置。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通过自然减员、分流安置的办法,妥善分流安置专职盐政执法人员。盐业监管执法机构新增的人员,从原专职盐政执法人员中优先录用,不足部分向社会公开招聘。未被盐业监管执法机构录用的人员及原公司退休人员,由贵州盐业(集团)黔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统筹安置, 费用列入该公司改革成本。鼓励员工自主创业,通过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等方式分流部分盐政执法人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贵盐黔南分局)
四、实施步骤
(一)编制改革方案(2017年11月10日前)。
编制《都匀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及工作进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二)人员安置(2017年11月30日前)。
方案审定后,贵州盐业(集团)黔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研究制定专职盐政执法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做好专职盐政执法人员分流安置工作。(责任单位:贵州盐业(集团)黔南有限责任公司)
(三)调整机构、编制(2017年11月30日前)。
市委编办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机构和编制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贵盐黔南分局)
(四)职能移交(2017年12月31日前)。
完成职能移交,实现盐业管理政企分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贵盐黔南分局)
(五)人员招录(2017年12月31日前)。
按照省、州组织安排,做好现有专职盐政执法人员的录(聘)用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编办、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贵盐集团黔南公司等单位具体负责推进落实本方案。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责,密切配合,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改革任务。
(二)严肃纪律,确保改革期间人员和市场稳定。
严肃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期间,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严禁突击花钱,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法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多渠道、多方式加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盐安全监督,有序推进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确保食盐安全、人员和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