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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高效运行改革实施方案(2019-2020)政策解读

2019/11/13 8.6k 阅读 303 点赞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要求,奋力打造便民利企、透明高效的都匀市政务服务平台,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努力把都匀市打造成为全省“审批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营商环境最优”的县(市)之一。2019年底,市级政务服务工作排名进入全州第一方阵、全省第二方阵。2020年底,全面完成市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成为全省示范,排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只进一扇门”。2019年底,除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和有硬件特殊需求的事项外,所有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全部进入市乡两级实体政务大厅受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实现提供办事材料减少60%以上,缩短法定审批时限50%以上;市级“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率达80%;梳理公布市级“集成套餐服务”项目39个。2020年底梳理公布市级“集成套餐服务”达50个以上。

——实现“一网通办”。2019年底,市乡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0%以上。2020年底,市乡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三、文件依据

根据《贵州省实体政务大厅建设标准》、《贵州省“一网通办”暂行办法》和《黔南州州级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高效运行改革实施方案(2019—2020年)》等规定,结合都匀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文件执行范围

由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等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责执行。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

1、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

(一)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市级部门权力清单目录,按照“应进必进”原则,除市交管局机动车检验、新车注册登记事项、社保事项、农机监理事项、医保事项、婚姻登记事项因涉及硬件条件限制暂不纳入外,将6+X(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大厅受理、办理。

(二)各乡(镇、办事处)按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本级政务大厅和社区服务中心受理、办理。

2、科学设置政务服务窗口

(一)按照市级6+X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结合实际设置市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窗口。

——单设窗口。市直部门在实体大厅设立部门独立窗口,窗口人员由部门选派进驻,简单事项当场办结,复杂事项转入部门后台办理。

单设窗口部门7家:市税务局、公安局(车管、户籍、出入境)、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投促局(重大项目代办中心)、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局、邮政局。

——综合窗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在实体大厅统一设立6个综合窗口,窗口人员通过使用市政务服务中心现有6个空编采取人才引进等方式解决,无差别集中受理综合窗口部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转由涉及部门后台办理。

综合窗口部门25家:市司法局、林业局、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残联、退役军人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公安局(治安大队)、教育局、工信局、水务局、民宗局、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烟草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档案局、统计局、政府办人防科。

(二)按照各乡(镇、办事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科学合理设置服务窗口。

(1)8个乡(镇、办事处)(墨冲、平浪、毛尖、匀东、归兰、沙包堡、小围寨)政务大厅及社区服务中心

—— 单设窗口。各站所在实体大厅设立站所独立窗口,窗口人员由站所选派进驻,简单事项当场办结,复杂事项转入部门后台办理。

单设窗口站所3家:人社(医保)中心、财政所、派出所。

—— 综合窗口。各站所在实体大厅统一设立4个综合窗口,窗口人员由乡镇办事处指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集中受理综合窗口站所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转由涉及站所后台办理。

综合窗口站所11家:社会事务办、卫计办、林业站、水利站、村建所、国土所、安监办、交管办、经发办、农服中心、规划建设环保办。

(2) 2个城区办事处(文峰、广惠)政务大厅

—— 单设窗口。各站所在实体大厅设立站所独立窗口,窗口人员由站所选派进驻,简单事项当场办结,复杂事项转入部门后台办理。

单设窗口站所1家:人社(医保)中心。

—— 综合窗口。各站所在实体大厅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立2个综合窗口,窗口人员由办事处指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集中受理综合窗口站所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转由涉及站所后台办理。

综合窗口站所6家:经发办、安监办、社会事务办、城管办、城建中心、卫计办。

3、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流程

(一)受理。综合窗口人员按照公布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对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查,通过规范性审查后,加盖“都匀市政务服务事项受理专用章”视为受理成功,进入办理程序。

对同一个政务服务事项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负责统一收集申请材料,分别推送至涉及部门并组织实施。

在收件受理过程中,若对申请材料非关键性要素有瑕疵、不完善的,启动“容缺受理”机制,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同时予以受理,受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计算。

(二)决定。单设窗口对当场办结事项执行当场办结;对需后台分类审批事项出具受理通知书,明确办结时限,转入部门后台并督促限时办结。综合窗口对当场办结的简单事项,第一时间推送至承办部门即时办理,承办部门必须按承诺时限当场办结;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由综合窗口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启动并联审批程序。在并联审批过程中,若需召开并联审批联席会议集中组织协调的,由牵头部门负责提请召开。

对申请事项依法需要通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现场踏勘等特殊环节的,需出具特殊环节通知书,应告知申请人特殊环节参与人员范围、时限等信息,特殊环节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事项承诺办理时限。

涉及多个部门作出决定的并联审批事项,承办部门在假定其他部门已经同意许可决定的前提下,在承诺时限内独自完成本部门权限审批决定,并将本部门决定意见反馈至牵头承办部门,牵头承办部门根据涉及部门的决定意见作出最终审批决定后交由综合窗口出件。

(三)送达。所有事项审批决定完成后,统一交至综合窗口出件送达,根据申请人需要,可采取现场递交、邮寄送达等方式出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现场颁发、邮寄审批结果。

4、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创新

(一)事项集成。以办好“一件事”为目的,积极推进服务事项“颗粒化”“集成套餐服务”。2019年底前,每个市直部门至少推动1项“颗粒化”事项“集成套餐服务”,公布集成套餐项目材料清单和办事指引。

(二)减证便民。持续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精简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2019年10月底前,市直部门清理完成并公布《证明材料保留清单》《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同时实行动态管理。2019年底实现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

(三)基层创新。激发全市广大政务服务工作者紧扣“便民利企”目标积极探索、参与创新,强化对基层政务服务创新的指导引导和督促推动。每个市直部门每年指导推动基层不少于2项政务服务创新事项,推动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新模式,形成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推广的政务服务工作典型经验。

5、建立政务服务监测监管机制

(一)加强日常监测。市直各部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除5个分厅(车管分厅、婚姻登记分厅、农机监理分厅、社保分厅、医保分厅)办理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必须纳入市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受理,一律不得在原单位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事项必须纳入实体大厅统一监管范围,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待新的政务大厅建成后,婚姻登记分厅、社保分厅、医保分厅统一纳入市级政务大厅;各乡(镇、办事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本级政务大厅和社区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把市直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进驻人员纪律作风、受理办理效率等情况建立台账进行日常记录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分层级推送至市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整改。

(二)强化沟通服务。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每月向原单位进行定期反馈,督促各部门在事项办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质量。

(三)启动问责督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重视不够、问题突出、整改不力及审批服务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违规违纪等典型案例的单位和个人,推送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处理,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6、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一)强化规范管理。

(1)严格按照《贵州省实体政务大厅建设与服务标准》要求选派进驻实体政务大厅窗口人员,要求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事项进驻综合窗口的部门进驻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派驻时间不少于2年。

(2)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市直部门负责加强对窗口人员政策法规、思想理论、业务技能、服务礼仪等综合素质培训,确保窗口人员个人综合素质完全满足政务服务工作需要。

(二)强化信息化支撑。

(1)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调度。2019年12月底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贵州政务服务网黔南州政务服务信息化综合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监管、考核、分析等工作,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全流程进行有效调度,实现办理事项智能推送、过程监管、预警提醒、超时督办,各部门工作情况自动考核、实时统计反馈,全市政务服务质量定时分析汇总、综合研判,服务对象可通过手机短信、网上查询等方式实时了解事项办理进程。

(2)加强市级政务大厅信息化管理水平。2019年12月底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建设市级政务大厅一号管理系统,实现排队叫号、办件效率、人员考勤、人员考核、服务评价等信息自动归集、汇总,接入贵州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提高政务大厅信息化管理水平。政务大厅一号管理系统建设费用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各乡(镇、办事处)政务大厅智慧管理系统建设费用由同级政府统筹安排。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帮助各有关部门推动现有国家、省审批系统及市级自建系统与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的数据接口对接,实现共建共享。2019年11月底前,实现单位电子印章运用行政审批服务全过程,印章制作费用由部门自行承担。

(三)强化运行保障。

(1)市直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政务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在市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市级政务服务协调保障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政务服务工作,配合支持市级政务服务并联审批联席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事项审批通畅、快捷、高效。

(2)市直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熟悉业务工作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窗口人员定向与其对接业务,定向跟踪、督办、协调、解决事项受理、办理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3)市直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将“9+X”及公共服务事项信息于2019年11月30日前全部录入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负责将6+X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科学合理分类,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梳理、规范、更新、制作“6+X”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标准化、清单化、可操作化。同时每季度向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报备本单位事项动态调整更新情况(四)强化分析研判。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市直部门、各乡(镇、办事处)政务服务效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统筹协调、调度分析和综合研判,每月向市级政务服务协调保障小组报告工作情况,每季度向市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一次政务服务工作运行情况,为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7、强化考核问效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效率为导向,采取正(负)面清单方式对市直单位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按照规定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政务服务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请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或工作约谈,严格考核结果运用,严格问责问效。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从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