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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都匀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2018/08/01 1.9w 阅读 176 点赞

  都匀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都匀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黔府发〔2017〕33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黔南州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黔南府发〔2018〕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都匀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都匀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都匀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完善规划体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落实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的基本前提;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群众资源权益的重要内容。

  二、调查范围与内容

  (一)调查范围。

  全市10个乡镇(办事处)辖区内全部土地,调查总面积2285.3平方公里。

  (二)调查内容。

  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三、调查时间安排

  都匀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全市开展机构组建、方案编制、业务培训、舆论宣传、经费预算、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2019年下半年,完成全市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省级汇交,汇总形成都匀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完成都匀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审查,汇交调查数据。验收合格后,形成都匀市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发布都匀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成果数据。

  四、调查组织实施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都匀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土地调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土地调查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联络员定期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其中,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统计局负责处理。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积极提供已有相关成果、数据资料。

  五、调查经费保障

  本次土地调查经费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为补齐城镇、农村地籍调查短板,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市国土资源局可根据实际需要,优化工作方案、丰富土地调查内容、拓展成果应用范围,调查经费不足的部分,由市财政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土地调查经费要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调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大意义,把我市土地调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国家、省、州、市的统一部署,切实配合做好本辖区的调查工作。

  (二)编制工作方案,强化培训管理。市国土资源局要根据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州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编制都匀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优选承担调查工作的调查单位,同时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和对调查单位的监管。调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调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调查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定密、保密和使用、管理。调查成果按程序逐级汇总上报。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都匀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都匀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都匀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邓忠学(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洪儒兵(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王伟超(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有刚(市国土资源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王豫杰(市发改局局长)

  闵  燕(市财政局局长)

  旷远红(市民政局局长)

  任  毅(市环保局局长)

  蒋俊晖(市住建局局长)

  顾静生(市农工局局长)

  高尚友(市林业局局长)

  陈永江(市统计局局长)

  郑新顺(市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罗贤惠(文峰办事处主任)

  岑家乡(广惠办事处主任)

  罗  勇(沙包堡办事处主任)

  敖建军(小围寨办事处主任)

  吴依宁(绿茵湖办事处主任)

  陈定锦(匀东镇镇长)

  高长虹(墨冲镇镇长)

  刘  流(平浪镇镇长)

  许  强(毛尖镇镇长)

  蒙崇莲(归兰乡乡长)

  莫景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韦德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有刚兼任,副主任由莫景辉、韦德勇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