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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市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4/16 1.7w 阅读 269 点赞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都匀市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7日

  都匀市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50号)文件要求,为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持续有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环境健康权益和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认真落实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风暴行动”),结合都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十条”和“水十条”,以打击整治“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重点

     在“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下称“利剑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严厉打击“黑废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5〕39号),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老旧、能力不足、运行不正常的规模型企业,在清水江流域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以磷化工、矿山开采、涉危涉重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行业企业为重点,严厉打击向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黑烟囱”。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全面排查“白天冒白烟,晚上冒黑烟”的大气污染“黑排口”,坚决取缔非法“黑烟囱”。

  (三)严厉打击“黑废渣”。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转运、销售、利用、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及汞、铅、铬、镉、砷、锌、锑、锰、金等金属采选、冶炼企业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随意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对工业渣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其附属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的,一律从严处罚。

  (四)严厉打击“黑废油”。开展以废机油为主的废油类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对汽车4S店、汽车维修厂及其他废机油、废油类物质产生、处置单位进行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管理、贮存、转移、销售、处置废机油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严厉打击“黑数据”。开展打击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实施严肃处理;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将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严厉打击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持续违法的,一律严厉查处;达到移交条件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成立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成立都匀市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组  长:张  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帮军  (市政府办副主任)

  任  毅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唐海滨  (市检察院检察长)

  黄晓明  (市法院院长)

             蔡  翔  (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市工信局局长)

  王  琳  (市财政局局长)

  程  涛  (市公安局局长)

  林  刚  (市发改局局长)

  郑冰阳  (市住建局局长)

  张元聪  (市交通局局长)

  金崇菲  (市水务局局长)

  樊寿林  (市卫计局局长)

  兰文涛  (市林业局局长)

  高尚友  (市农工局局长)

  徐洪武  (市城管局局长)

  杨汉星  (市民政局局长)

  王跃兵  (市文旅局局长)

  闵  燕  (市教育局局长)

  任  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  波  (市安监局局长)

  莫景辉  (市国土局副局长)

  罗忠华  (广惠办事处书记)

  杨茂霞  (文峰办事处主任) 

  肖兴祥  (小围寨办事处主任)

  吴庭华  (沙包堡办事处主任)

  蒋仕清  (墨冲镇镇长)

  韦佑明  (平浪镇镇长)

  胡  晴  (毛尖镇镇长)

  蒙崇莲  (归兰水族乡乡长)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量化考核相关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隐患排查。一是按照《都匀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各网格责任主体部门要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不留监管死角、不留执法盲区。二是以“利剑”专项行动查处的违法企业为重点,采取暗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督查,重点打击未完成整改擅自恢复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持续违法排污等行为。三是充分发挥企业自动监控、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作用,比对企业厂界上下游断面、河流断面、大气区域环境质量数据异常情况,排查锁定污染源。四是处理好信访投诉案件。通过12345、12369投诉、媒体报道和公益组织信息通报等,多途径发现、收集环境违法行为线索。

  (二)强化司法联动。环境保护、公安部门要加强与法院和检察机关的对接,进一步完善联合调查、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突出环境保护部门首查取证、公安部门刑事侦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法院司法审判等重点环节工作,实现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的无缝衔接,形成 “合法取证、快速移交、高效办理”的工作模式。

  (三)强化联合执法。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国土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利剑”行动联席会成员单位,要按照《都匀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大联合联动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存在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工作,合力打击无证排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等违法行为,打破部门单一执法局面,营造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强化依法严处。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对涉嫌已构成犯罪的污染环境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禁以罚代刑。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坚决杜绝以改代罚、有案不查、立案不处等问题的发生。

     (五)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纸等手段,大力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市“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情况等信息,通过在都匀新闻媒体上设置专栏、开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曝光反面典型,扩大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影响力。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1日至3月15日)。按照(黔府办函[2016]50号)要求,成立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把责任落实到部门,督促检查细化到企业。并将我市环保执法“风暴行动”工作方案报省、州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3月16日至4月30日)。结合工作重点,全面实施排查、联合执法检查和突击检查,梳理环境违法行为重点企业名单,4月30日前制定“一厂一策、一案一策”整改方案。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加强对“风暴”行动的督导督查。环境保护和各相关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治理无法完成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关停或关闭;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将在都匀各新闻媒体曝光。

  (四)督导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10日)。市政府将会同州联席会议办公室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我市“风暴行动”进行全面督促指导,并向各部门反馈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要对“风暴行动”进行总结,2016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2016年12月25日前报省、州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政府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风暴行动”有关工作,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做好部门协调、督导督查、信息调度及其他各项日常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各部门要在网站及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整改情况,加大反面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定期公开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企业。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开执法工作信息。从2016年3月15日起,每半月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处罚和整改情况。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将各部门工作情况报省、州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政府办。

  (四)实施量化考评。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在“风暴行动”中查处整改案件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分成绩计入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评范畴。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州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表扬。

  市联席办联系人:谭清文;联系电话:0854-8254510;

  邮箱:2743678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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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