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都匀市2016年金融信用市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都匀市2016年金融信用市创建工作
考核办法
根据《都匀市创建金融信用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2016年成功创建金融信用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办事处。
二、考核时间
2017年1月。
三、考核目标
(一) 2016年9月前,沙包堡办事处、小围寨办事处、绿茵湖办事处、毛尖镇、归兰水族乡创建信用乡(镇)、办事处。
(二)小微企业建档面达100%,评级面80%以上
四、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定性和定量考核基础分值分别为100 分,定性类考核指标和定量类考核指标权重各占50 %,实行加分且加分不超过该考核指标基础分值。
(一)定性类指标考核
1.组织领导(10 分):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本考核办法印发后7 个工作日,成立各级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计满分,未成立或成立时间超规定时限的均不计分。
2.方案制定(30 分):按照《都匀市创建金融信用市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方案印发后15 个工作日内,制定本乡镇2016年度信用乡镇建设实施方案的计满分,未制定或制定方案时间超规定时限的均不计分。
3.责任落实(30 分):将信用乡镇建设纳入本年度乡镇的一项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落实,明确分管领导主抓,安排专人负责,指定相关村委会承办,将信用乡镇建设纳入当年各村委、乡镇所属各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计满分,未进行全部责任落实的不计分。
4.宣传发动(30 分):各乡镇要组织召开相关信用乡镇建设工作动员会议至少一次,通过会议、广播、墙报、标语等途径大力宣传信用乡镇建设知识。乡镇所属单位、各村支两委对信用农户评定与信用村组、单位、乡镇创建的程序、条件、金融优惠政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等农村金融知识知晓率达90 % (含)以上,广大农民群众知晓率达80 % (含)以上。两项比例均达到的计满分,仅其中一项达到的计一半分,两项均未达到不计分。反之,知晓率每低于目标值10 个百分点扣10 分,扣完为止。“知晓率”由市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确定。
(二)定量类指标考核
1、农户建档评级面(40 分):各乡镇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单位和村支两委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基础工作,实现农户建档面100 %、评级面100 %的计满分,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基础工作或基础工作农户建档评级面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均不计分。
2.信用村、单位或乡镇创建(40 分):信用村、单位、乡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计分。其中信用村和信用单位各10 分,信用乡镇20 分。
考核得分=实际完成÷应创建计划×基础分。
三项相加为该指标考核分值。
3.当地农商行业务经营(20 分):各乡镇要积极支持农商行的经营管理,让都匀农商银行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考核得分=年末农商行综合有标考核得分×90 分÷20 分(考核基础分为90 分)。
(三)加分项:(20分)
年末通过省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的信用乡镇加20分。
五、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按照“一看、二问、三走访”的方式,采取乡(镇)自测、市统一考核进行。
(一)乡(镇)自测。各乡(镇)于9月30日以前对本乡(镇)2016年度信用创建工作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自测评分,并将自测评分结果报市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统一考核。由市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工作组对各乡(镇)进行实地考核,按照各乡(镇)自测评分,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并在次年1月18日前将各乡(镇)的考核情况汇总,报市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六、奖惩措施
(一)信用市创建工作补助经费
1. 年底,对通过省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的信用乡镇(办事处),由市财政补助工作经费5万元;年底,对通过市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的合格信用村,由市财政补助工作经费1万元。
2. 年末,开展达标信用乡镇评比活动,由贵州都匀农商银行分别补助工作经费第一名1万元、第二名0.8万元、第三名0.5万元;年末,开展达标信用村评比活动,由贵州都匀农商银行分别补助工作经费第一名0.5万元、第二名0.3万元、第三名0.2万元。
3.凡年末考核得分在90 分(含)以上的乡镇,乡镇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各村组干部在都匀农商银行申请办理各类贷款业务时在原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的授信额度。
(二)考核惩罚
1.年末考核得分低于80 分的乡镇取消其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2.对影响信用市创建工作、拖全市后腿的乡(镇),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做出书面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七、本办法由市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