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福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泉市2019年重安江流域暨水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福泉市2019年重安江流域暨水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黔府发〔2015〕151号)、《黔南州重要河流矿山企业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黔南府办函〔2018〕6号)《贵州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黔环通〔2019〕3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安江凤山桥边国控断面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重安江流域综合整治。确保到2019年实现凤山桥边国控断面消除劣Ⅴ类,重安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水质标准。
二、年度治理任务
(一)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按照《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三磷”(磷矿、磷化工、磷石膏库)有关问题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建立台账,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按照“取缔淘汰一批、达标改造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原则,分类处理,能立即整改的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指导督促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主体、责任人和时间节点,限期治理。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三磷”有关问题和情况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实施限期整改方案;2019年底前,流域内14家磷化工企业进一步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雨污分流设施并强化厂区“跑冒滴漏”管理并按整治方案完成整治任务;瓮福集团摆纪及独田渣场、川恒公司厂南渣场、利丰达中转渣场等4个磷石膏库建成或完善地下水监测井并按规范开展监测,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回水池、拦洪排洪等设施符合相关规定;瓮福集团摆纪及独田渣场、川恒公司厂南渣场基本完成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福泉经开区、各乡镇<街道>、瓮福集团、川恒公司等涉磷企业)
(二)继续抓好涉磷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继续抓好瓮福集团、川恒公司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巩固治理成果,继续深入开展瓮福集团、川恒公司污染源排查,重点摸排企业厂区、磷石膏渣场渗漏点,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加快实施瓮福集团磷污染防治再提升工程,实施渣场雨污分流、渣场调节水池防渗、渣场至发财洞一带雨污分流、独田北区竖井抽水工程、北区铺膜防渗、新建发财洞水处理应急反应装置,提高发财洞汛期污水处理应急能力建设等,切实减轻流域污染负荷。加快川恒公司龙井湾涌泉区域清污分流、清水引流工程、厂南渣场渗漏点废水收集、龙井湾废水回收提升工程建设。加强瓮福、川恒等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出水总磷浓度控制在1mg/L以下。持续完善和巩固对重安江沿河两岸涉磷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区域总磷污染持续得到有效控制。(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福泉经济开发区、瓮福集团、川恒公司、越都公司)
(三)加快落实磷石膏“以渣定产”。落实磷石膏“以渣定产”要求,督促磷石膏产生企业将消纳磷石膏情况与磷酸等产品生产挂钩,制定实施2019年磷石膏“以渣定产”工作方案,提高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化升级改造步伐;加快磷石膏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步伐,健全磷石膏“以渣定产”工作机制,督促磷石膏产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19年底,全市达到磷石膏产销平衡。(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福泉经济开发区)
(四)加快流域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全市矿山矿坑水排放情况排查,督促矿山企业按照“一矿一策”要求,建设“一矿一废水处理站”,加强运行管理,切实落实治污减排主体责任。完成重安江(福泉段)贵州恒睿矿业有限公司福泉市高石乡鸿达煤矿、贵州恒睿矿业有限公司福泉市龙昌镇下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街道>)
(五)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流域内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六)强化饮用水源环境整治和保护。一是加快新增1000人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立、制工作,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善“一源一档”,提升监管应急能力,做好全市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快平堡河、黑塘桥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用,提高水源地应急能力。(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卫健局,金山街道、马场坪街道)
(七)加快乡镇及园区污水处理收集治理及金山污水处理厂总磷超标技术改造。加快流域内集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与牛场双龙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建成投运凤山、仙桥、陆坪等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启动高石、谷汪、地松、黎山、新隆等原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快福泉市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2000m³/d和200m³/d各一座)及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双龙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400m³/d一座)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进一步加快金山污水处理厂总磷达标技术改造和运行管理,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出水全面达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
(八)开展土壤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减少雨水冲刷对流域水质的影响。加快福泉市磷肥厂原址、福泉市重钙厂、马场坪石板河、206片区8家关停企业场地修复项目(二期)的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污染场地清理、遗留废水处理、遗留废渣治理等,减少雨水冲刷对流域水质的影响。(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福泉经开区)
(九)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完善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提高处理效率,加大综合利用。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禁养区、限养区监管。2019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1%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各<街道>)
(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化技术推广力度,扩展实施范围,由粮食作物扩展到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经济园艺作物。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在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推广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19年底,农作物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与上年度相比实现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 88%,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各<街道>)
(十一)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开展“守护多彩贵州”严打环境犯罪(2018-2020)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震慑,倒逼企业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为负责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欧阳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协调工作。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力做好各职责范围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加大资金支持。推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水污染防治领域。保障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中央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支持。
(四)加强监督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突击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治理进度。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或不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五)强化媒体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了解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充分调动全市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