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正高:
在2015年—2018年福泉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根据金山街道办事处坪山村委的发包合同、发包地块登记信息和金山街道办事处的审核上报意见,市政府向贺正高户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营权证代码:522702001204000829J,证书编号:J522702000005260。
由于贺正富提出确权地块(岩三寸,又名岩田)的承包权属存在纠纷问题,要求重新确权。岩三寸地块在第一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属于贺忠华承包,当时承包人10人(贺忠华妻子胡继珍、未立户子女贺正高、贺正州、贺正清、贺正江、贺正香、贺珍妹、贺老菊等),贺正富、贺正贵属贺忠华子女,当时已单独立户分有土地。在1998年二轮延包时“岩三寸”地块未登记到贺忠华承包证上,但期间一直由贺忠华耕种承担该地块的农业税。在2016年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调查工作后,于2017年3月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时,贺正高户到金山办事处确权办称该户漏登“岩三寸”地块,请求补登,金山办事处经核实贺正高提供的相关资料后,补登了该地块,4月份第二次公示时,贺正富户到办事处确权办反映称“岩三寸”地块系父母分给他的土地,请求暂不登记给贺正高户,经办事处确权办协调后,又将“岩三寸”从贺正高户剔除,同时请贺正富户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备查。二榜公示后,贺正高户见公示表上补登的地块补删除,又到办事处确权办反映情况,并提供坪山村委提供的关于贺正高及其兄弟贺正富因岩田地块争议的处理意见(经坪山村委在2017年3月6日调查,岩田地块的归属权属于贺正高所有,如贺正富对此有异议,可以走司法程序)。从2017年6月开始整理收集档案,至2018年1月开始颁发土地确权证期间,办事处确权办未收到富正富对该地块的有关材料及不同意见,就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给贺正高。颁证后,贺正富找到村委说“岩三寸”地块属于贺正富所有,并提供了当时的分家协议书及贵州望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岩三寸”地块的调查笔录,村委根据收到的相关资料,又出具了关于贺家院组贺正高因“岩三寸”地块争议情况说明。期间,办事处有关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但双方都不满意,坪山村委于2018年10月再次出具了“坪山村贺家院组贺正高贺正富户关于岩三寸地块纠纷的处理意见”建议双方通过司法程序维权解决,但双方不按照处理意见办理,多次到市政府、信访局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由于贺正高户承包经营权证的“岩三寸”的地块存在权属纠纷问题,根据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文件中“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精神,本机关决定:撤销贺正高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营权证代码:522702001204000829J,证书编号:J522702000005260。
由福泉市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办公室(福泉市农业农村局)完善注销手续。
福泉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