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3日,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福泉市教育局关于《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泉市2020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发〔2020〕123号),现就《通知》的背景依据、
任务目标、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涉及范围及惠民举措等方面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及《黔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州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南教督发〔2020〕11号)文件。
二、任务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工作要求,通过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全市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逐户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认真检查食品经营条件,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无中文标识或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腐烂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及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四、执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行。
五、涉及范围
全市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
六、惠民举措
以学校师生日常消费食品为重点开展督查,从源头着手治理;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