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提高项目建设转化率水平,促进市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制度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都匀市招商引资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二、方案起草过程
该《办法》在起草过程中,贯彻了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充分结合都匀市实际情况;《办法》起草完成后,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完成了《办法(送审稿)》。
(一)2020年5月14日,草拟完成《都匀市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并征求各部门意见。
(二)2020年6月30日,经十三届人民政府5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三)2020年7月17日,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都匀市招商引资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匀府办〔2020〕5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四大部分。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从谋划、审查、招商、建设、投产全方位的管理,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提高项目建设转化率水平,促进市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项目,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五大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社会资本或民间资金投资建设,对市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产业项目。必须满足:一是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等政策;二是符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三是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必须在200万元/亩以上。
(三)工作主要措施
1.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管理工作。
2.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制定市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及部门职能职责,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
4.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后建设推进、建成投产、项目评估等环节的全程跟踪协调服务,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推进动态信息,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受理并组织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协议)约定优惠政策兑现程序审核,对于符合兑现条件的及时推送相关部门单位加以兑现落实,推动提升营商环境。
5.工作要求
(1)完善项目生成机制。
(2)健全项目落地机制。
(3)建立项目后评估制度。
(4)深入推行“五个一”项目推进机制。
(5)完善项目退出清理机制。
(6)建立项目“一网办结”并联审批制度。
(7)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8)强化信息反馈和报告制度等八个机制。
(四)考核奖惩
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纳入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乡镇、办事处及市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四、名称解读
(一)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等政策:指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
(二)项目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参照《都匀市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每季度更新。
(三)时限落实各项审批:在投资方满足审批条件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时限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