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都匀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
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都匀市2015年度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更好地依法管地用地、管矿用矿,维护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 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并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结合都匀市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转变。
二、 总体思路
充分发挥卫片执法工作的警示震慑作用,发现、查处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坚持对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挂牌督办,坚持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严重的政府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督促地方政府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到位,消除违法状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度,按照“权责分明,分级负责,共同推进”的原则,在全市部署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 工作开展对象
2015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已下发的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5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四、时间安排
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2015年度部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州国土资源局上报卫片执法结果。
6月15日前,做好土地矿产卫片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迎接省州的验收。
五、工作方式
(一)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协调推进,国土资源局要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在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阶段,与相关业务科室共同完成对遥感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对其中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要立即组织查处。
(二)2015年度国土资源部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均纳入201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整改范围。
(三)对违法用地所涉及的图斑,要及时提交相关科室,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要求进行变更;对未及时在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在卫片执法中已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纳入下一年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其中已经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下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退回原地类。
(四)对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往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填报相应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并计入2015年度实际建设占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
(五)涉及遥感监测图斑分割、合并的,要按要求填报地块所涉及的遥感监测图斑号,并详细注明地块四至。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成立都匀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仁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 晖(市政府办副主任)
莫景辉(市国土局副局长)
成 员:王 琳(市财政局局长)
旷远红(市监察局局长)
莫兴国(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林 刚(市发改局局长)
张元聪(市交通局局长)
郑冰阳(市住建局局长)
邓雪忠(市国土局副局长)
徐 冰(市国土资源执法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都匀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负责综合协调、数据核查、案件督查、宣传报道、研究和决定对重大疑难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确保2015年度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正常开展和有序推进。徐冰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具体工作。
(二)确保质量、按时报送
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数据,纸质表格必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每月按上级要求,及时报告卫片执法检查开展等情况汇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向上级卫片领导小组专题报告。
(三)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卫片执法查处整改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要切实担负起卫片执法查处责任,对卫片执法中发现的典型违法案件要直接查处,并对全市的卫片数据审核上报、查处的案件工作负责。
卫片执法查处整改项目中,涉及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查处整改工作。
卫片执法查处整改项目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完善用地手续的项目,发改、规划、财政、审计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和用地报批等工作,积极完善用地手续,尽快消除违法状态;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拆除的违法用地,司法机关应积极配合,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消除违法状态,对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公安、安监等部门应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乡镇政府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消除违法状态。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通知》的要求,履职尽责。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图斑中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据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立案查处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规程》等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查处,采取有效的综合措施尽快对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到位,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涉及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案件,要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应予以配合,保证数据正式上报前结案率在98%以上。
(五)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要在本方案下发后的每月25日前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进展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州国土资源局。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