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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府办发〔2015〕31号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都匀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2015/03/10 3.2k 阅读 191 点赞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都匀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成员

  召 集 人:刘胜军(市政府市长)

  副召集人:陈亚东(市政府办主任、市应急办主任)

  王 琳(市财政局局长)

  闵陆斌(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高长虹(市政府办副主任)

  莫兴国(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朱大勇(市发改局局长)

  蔡 翔(市工信局局长)

  朱晓峰(市国土局局长)

  郑冰阳(市住建局局长)

  王有刚(市交通局局长)

  金崇菲(市水务局局长)

  林 刚(市教育局局长)

  樊寿林(市卫计局局长)

  杨汉星(市民政局局长)

  曹 阳(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刘荣桂(市金融办主任)

  陈建新(市交建公司总经理)

  徐 静(市城管局副局长)

  张 建(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贤飞(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王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定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和拟定联席会议议题报召集人审定,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起草印发会议纪要;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及联席会议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考核;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有关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组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按照分工负责原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单位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质量和水平。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向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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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