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都匀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成员
召 集 人:刘胜军(市政府市长)
副召集人:陈亚东(市政府办主任、市应急办主任)
王 琳(市财政局局长)
闵陆斌(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高长虹(市政府办副主任)
莫兴国(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朱大勇(市发改局局长)
蔡 翔(市工信局局长)
朱晓峰(市国土局局长)
郑冰阳(市住建局局长)
王有刚(市交通局局长)
金崇菲(市水务局局长)
林 刚(市教育局局长)
樊寿林(市卫计局局长)
杨汉星(市民政局局长)
曹 阳(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刘荣桂(市金融办主任)
陈建新(市交建公司总经理)
徐 静(市城管局副局长)
张 建(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贤飞(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王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定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和拟定联席会议议题报召集人审定,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起草印发会议纪要;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及联席会议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考核;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有关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组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按照分工负责原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单位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质量和水平。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向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