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工作部门,森林防火重点单位:
清明期间是我市农事和踏青祭扫、野外用火的高峰期,为切实抓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南府办发电〔2015〕25号)、《州森防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森防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南森防指办〔2015〕5号)精神,现将近阶段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 明确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工作部门、森防重点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牢牢把握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动权和决胜权。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要做到定人、定岗、定山头,严防死守,杜绝火源进山;50户以上村寨中,须有乡镇干部蹲点负责,严禁在林区和林区附近耕地烧灰集肥、烧田土坎以及踏青用火等行为;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活动,文明过节、树文明新风,严禁上坟祭祖在林区违章野外用火。
二、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春季来临,天气好转,上坟祭祀、进山入林旅游踏青人员大幅上升、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隐患极为突出,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工作部门、森防重点单位要以建设生态文明、严防森林火灾为主题,大造森林防火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手段,深入社区、村寨、林区主要路口张贴防火通告、禁火令和宣传标语,采用森林防火巡逻车广播宣传,全面启动各种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要及时曝光森林火灾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教育群众,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三、强化管理、消除隐患
强化火源管理,是控制森林火灾的关键,工作重点在基层、在乡镇、在村组。各乡镇(办事处)、森防重点单位要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加大护林员巡山护林频次,林区护林员必须全部上岗到位,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火情监控,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控规定,有效杜绝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要明确考核奖惩制度,切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巡山密度,对林区、田坡耕地、火灾易发区要严加防范,严禁火源火种进山入林。严禁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到林区开展野炊活动,切实做好精神病人、智障人员的监护工作。
四、科学扑救,严格追责
一旦发生火情,在动员组织干部群众扑火过程中,严禁组织未经防扑火知识训练、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幼及中小学生参加扑火,做到科学组织扑救,确保不发生扑火伤亡事故。用火管制期,对违反规定擅自野外用火的,要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黔南州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人为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的,要每案必查,肇事者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要追究责任;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森林公安机关与辖区派出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对森林火灾肇事者要从重、从快予以惩处。
五、严肃纪律 强化值守
各乡镇(办事处)、森防重点单位、市森防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指挥调度,强化火灾监测和信息传递工作,要做到一天一小报,一周一汇报,一旦发生火警,要立刻上报市政府和市森防办,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火警,凡贻误扑救时机的,酿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将进行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按照《都匀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都匀市森林防火工作奖惩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从严查处。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