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具体是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属组(队)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队)成员集体所有。
二、都匀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7号)、《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黔当发发〔2017〕20号)及《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7〕92号)
三、都匀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达到什么目标
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开展清产核资,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推进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股份合作经济,积极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有效实现形式。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都匀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哪些内容
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根据农业部等九部委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先将农村集体资产现状摸清查实、记录在册。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建立健全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
2.全面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以此次农村承包地确权为依据,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按照“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参照、以民主决策兜底”的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做出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
3.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的方式,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 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4.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应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县级农村工作局负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集体经济组织可据此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可以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
五、都匀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步骤
2018年12月底,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和全面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2019年2月底,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19年4月底,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股权证书;2019年6月底,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2019年7月底,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2019年8月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做好州级检查验收工作;2019年9月至10月,全面开展查缺补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