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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府办发〔2014〕46号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市2014年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4/03/20 1.1w 阅读 378 点赞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都匀市2014年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

  都匀市2014年扶贫开发工作意见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及《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及《2014年度黔南州扶贫工作绩效考评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围绕“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创新体制、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精准扶贫”的思路,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我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我市2014年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以及国发2号文件、黔党发3号和26号文件(即《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的要求,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加快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减贫摘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强基础、扶产业、提素质、惠民生、保生态、促开放”的扶贫工作主线,创新扶贫开发机制,以“六个到村到户”为抓手,实现扶贫对象的精准扶贫机制,以区域推进、产业扶贫、连片开发、扶贫到户为主要方式,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构建具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体系;着力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彻底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幅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按照《纲要》提出的“两不愁 三保障”的要求,全力实施扶贫攻坚第一民生工程,积极探索贫困地区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的新路子,到2016年实现都匀市提前实现小康的奋斗目标。

  二、目标任务

  (一)结合滇桂黔石漠化特困片区规划,积极争取省级竞争入围资金,落实好到县资金的申报、审批、备案、实施工作,争取完成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

  (二)建立贫困人口识别“瞄准机制”,完成贫困人口5.2784万人建档立卡工作。

  (三)以整村推进为重点,整合部门资金投入贫困乡(镇)、村,完成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5万人的任务(减贫标准:以户为单位,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300元以上)。

  (四)完成省、州下达的“雨露计划”培训任务。

  (五)完成2013年度、2014年度产业化扶贫项目及其它扶贫项目的实施任务。

  (六)完成我市1个贫困乡(石龙乡)“减贫摘帽”工作。

  (七)完成平浪镇摆省村、石龙乡摆端村、共和村、摆开村,王司镇党突村福兴村高寨村,杨柳街镇边江村、谷丰村,基场乡合群村,阳和乡福庄村、安全村等12个村整村推进工作。

  (八)做好广州萝岗区与我市的对口帮扶相关工作。

  (九)做好2010—2013年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署审计迎检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扶贫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推进我市中药材、茶产业两个扶贫产业的建设,实现产业从零星分散向点、线、面立体发展转变。依托各类扶贫龙头企业和乡村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等带领广大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实现贫困农户稳定增收致富;做好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村贫困农户产业开发的利益联结工作,充分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对贫困村产业开发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加强“雨露计划”培训和干部农民培训工作,开展智力扶贫。一是抓好贫困地区产业化项目培训。结合我市实施的产业化科技扶贫项目,在项目区开展产业化技能培训。二是继续做好“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开展农村贫困户子女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院校录取学生资助工作。三是加强贫困乡镇干部农民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贫困乡镇干部、农民素质和水平。

  (三)加强党建扶贫,注重整合资源。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扶贫攻坚方面的作用,整合市直各部门定点帮扶工作,实现扶贫促党建、党建促扶贫的良性互动;各涉农相关部门要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和资源,结合扶贫项目的落实,以整村推进村、减贫摘帽乡为重点,按照“渠道不变、投入不乱、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扶贫项目实施到哪个村部门资金整合到哪个村,把绝大部分涉农资金投向整村推进村、减贫摘帽乡,努力提高项目的综合成效。

  (四)认真落实和完成减少农村贫困人口任务。一是落实减贫计划。根据《黔南州2014年扶贫开发工作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大事项推进行动目标责任书》,我市2014年计划完成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5万人(含都匀开发区)。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市分解任务数,结合“以户为单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00元以上”的要求,以两项制度贫困人口统计及“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为依据确定减贫农户,同时以文件形式将市计划数分解落实到村、组、户,该项工作要求于3月26日前完成,并将分解落实文件报市扶贫局备查。二是公示公告。各乡(镇)、办事处要将计划减贫帮扶户名单在本乡、村进行张榜公布(要求在4月7日前完成,公示期7天),并规范填制《黔南州2014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任务督查登记表》表二(1)中3项至9项,录入微机进行管理,并将录入表格于4月20日前报市扶贫局。三是制定帮扶措施。减贫户确定后,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扶贫项目及其它帮扶项目落实情况,制定对计划帮扶户的资金、技术投入等帮扶计划和措施,规范填制《黔南州2014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任务督查情况登记表》表二(1)中10项至11项并督查落实情况(每季度报一期进度简报到市扶贫局),如实登记帮扶户增收台账。2014年12月1日前完成表二(1)中12项至16项和表三内容的填制工作,编写减少贫困人口完成情况工作总结,报市扶贫局汇总报州。

  (五)做好信贷扶贫工作。一是规范小额到户贷款贴息工作,突出瞄准机制,把建档立卡的农户作为首选贷款贴息对象,严把发放监督关和资金兑现关。二是强化扶贫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及监督管理工作,帮助扶贫龙头企业建立和延长加工链条,使更多农民从产业分工中获得更多利益,促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进程,使项目贷款真正发挥扶贫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使贫困农户成为最大的利益主体。

  (六)全面完成2013、2014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建设任务和认真做好2015年扶贫项目申报工作。要确保2013年度扶贫项目在2014年6月份前全面完工、项目报账率在90%以上、完成市级验收并申请州级验收;2014年度扶贫项目在年底前完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好项目建设的资料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归档等工作;结合滇桂黔石漠化特困片区规划,认真做好2015年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

  (七)切实做好广州市萝岗区对我市的对口帮扶工作。加强与广州对口帮扶单位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交换意见、反馈信息,力争把对口帮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八)营造良好氛围。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扶贫脱贫工程,结合工作职能、工作重点,把“四帮四促”、“定点帮扶”、“精准扶贫”等活动作为扶贫帮困的重要抓手,通过结对子、抓帮扶、解难题,更好的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大力宣传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政策措施,扶贫开发的先进经验、典型,营造关心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办事处要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做到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措施。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市政府对各部门及乡镇的年度工作考核指标。要加强与省、州对应牵头单位的对接,积极争取省、州对我市“扶贫脱贫攻坚工程”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扶贫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大对贫困乡、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乡、村干部扶贫开发工作的能力。

  (二)增强部门合力,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完成“扶贫脱贫攻坚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直各部门要结合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都匀市农村党建扶贫工作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及评估标准的通知》(匀党办发〔2012〕16号)文件深入定点帮扶村,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整合、落实各类帮扶资金投入帮扶村。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部门优势,把扶贫帮扶工作纳入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发展规划,以整村推进、减贫摘帽乡为重点,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扶贫工作的开展,全力保证“扶贫脱贫攻坚工程”顺利完成。

  1.财政、交通部门要积极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通村道路建设,以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为主(小康路建设)。

  2.水利部门要加大对贫困乡镇、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农田水利等民生水利建设投入,做好“三大会战”“小康水”组织实施工作,并优先安排扶贫项目(小康水建设)。

  3.农业部门要加强贫困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指导推进产业扶贫,充分发挥贫困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优势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广泛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生产能力,促进生产持续增产增收。

  4.教育部门要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贫困乡镇倾斜,在实施的教育专项工程中,继续对贫困村予以支持。在开展“雨露计划”培训中优先招收减贫摘帽乡(镇)、整村推进村中富余劳动力进行就业培训,力争逐步实现“1户3人”,即“1户1人接受中职以上学历教育、1户1人接受培训后转移就业、1户1人掌握农村实用技术”的目标。

  5.林业部门在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等林业生态重点工程中,要将贫困村作为项目建设的重点,积极倡导农村生态文明、生态治理,实现“三个一扶贫脱贫细胞工程”中的“户均一亩经济林”目标,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必要的保障。

  6.科技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增加科技扶贫投入,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要在贫困村开展先进农村适用技术成果示范与推广,完成“三个一扶贫脱贫细胞工程”中“每户掌握1至2项二、三产业增收致富门路”目标。加强科技投入,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培育特色增收产业。

  7.民政部门要结合农村低保工作,以项目实施乡镇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对象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工作。

  8.住建部门要结合危房改造工作,以整乡推进为项目实施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改善贫困村群众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

  9.卫生部门要加强贫困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

  10.统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石龙乡统计监测工作,为奉合乡“减贫摘帽”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

  11.发改部门要全力做好生态移民搬迁工作。计生部门要不断完善乡级计生服务指导站功能,新建或扩村级计生服务室,提高计生服务水平。人社局要统筹城乡培训,做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12.其他部门及群众团体、协会组织、民间组织、私营企业等要积极参与社会扶贫工作,努力为贫困地区办好事、办实事,形成“定点帮扶”、“对口帮扶”、“一帮一”等社会帮扶强大合力,加大对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扶持力度,促进扶贫开发重点村改善基本生活、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发展的条件。

  (三)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各乡(镇)、办事处及市直相关部门都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确保工作到位、责任落实、项目到村、扶贫到户,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中要坚持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单独装订、妥善保管;要坚持实行项目公示制,做到计划公开、使用公开、账目公开,增加项目建设透明度,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市扶贫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处,立即纠正,确保扶贫项目的实施,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建立健全扶贫开发监测体系和监管体系。各乡(镇)、办事处要逐步建立完善的扶贫开发监测体系和建立扶贫工作站(1—2人),强化监测手段,做到户有卡、村有表、乡有册、市有档;对扶贫开发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全面、系统掌握贫困人口与贫困地区指标变化以及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建设的情况,对扶贫工作给予及时的指导,通过建立完备的监测、监管体系,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附件:

  1.都匀市2014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分解表

  2.黔南州2014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任务督查情况登记表

  3.黔南州2014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任务督查情况登记表

  4.黔南州2014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任务帮扶效果情况统计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