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市
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匀府办发〔2013〕205号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3/12/06 2.4k 阅读 220 点赞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市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3〕169号),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融资工作机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胜军(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友军(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蒙 力(市政府副市长)

  张仁德(市政府副市长)

  林科军(市政府副市长)

  刘黔峰(市政府副市长)

  罗仕凯(市政府副市长)

  谈小川(甘塘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刘荣桂(市政府办副主任、市金融办主任、市国资公司总经理)

  成     员:陈亚东(市政府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骆振繁(市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

  旷远红(市发改局局长)

  蔡 翔(市工信局局长)

  王 珊(市监察局局长)

  王 琳(市财政局局长)

  王跃兵(市住建局局长)

  郑冰阳(市规划局局长)

  朱大勇(市农工局局长)

  徐 文(市水利局局长)

  尹 蕙(市文广局局长)

  蔡宗明(市卫生局局长)

  林 刚(市教育局局长)

  闵陆斌(市审计局党组书记)

  卿宗胜(市林业局局长)

  朱晓峰(市国土局局长)

  曹 阳(市投促局局长)

  王有刚(市交通局党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金融办,刘桂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王琳、市工信局蔡翔、市投促局曹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局、市投促局等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完善政府、金融机构、市属企业和投融资专家的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推进政府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市属企业及专家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协调、配合推动融资工作,促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金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融资工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融资工作协调会,协调解决融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指导市直部门和企业进行融资方式创新,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其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债务性融资工具以及上市融资、项目融资、信托融资、租赁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四)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提出每年的融资项目、建设规模、融资规模、融资需求、统筹安排融资利息和到期还款资金,维护政府诚信。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负责拟定融资管理工作的制度、流程和职责分工。

  (二)负责研究分析市属企业提出的融资方案,积极征求融资工作专家咨询小组的意见;邀请相关部门对融资工作进行协调。

  (三)负责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各项决策和交办事项,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

  (四)负责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和议题等会议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拟写会议纪要,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根据融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发工作简报、信息。

  (六)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市直各部门融资工作,督查有关会议纪要和文件的落实情况。

  市金融办: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保险等工作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修订地方性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意见与政策建议;负责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及当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日常联系和合作,做好配合、协调、考评和信息交流工作,搭建政银企良性互动交流平台,实现政银、银企的共同发展;积极开辟各种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州重点项目建设、“三农”服务、中小企业、妇女小额担保、再就业等一系列贷款的扶持力度。

  市发改局:主要负责落实中央和地方融资项目的资金、项目申报、参与融资项目的编制。

  市住建局:主要负责棚户区融资项目的指标争取、编制棚户区融资项目、提供相关融资的可研、评估等资料。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筹集融资项目资本金,融资需要提供的相关财务报表、财政工作报告、及时为项目融资单位办理相关的手续、建立偿债机制,负责政府性债务资金的还本付息等工作。

  市国土局:主要负责土地收储融资项目的编制,提出合理的土地收储项目建议、土地出让、挂牌等工作。

  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交通项目融资方案的编制、提供相关需融资项目的手续。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责配合好相关单位搞好融资工作,并对照本部门工作负责项目的编制、申报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负责为融资贷款提供平台,并及时与融资单位沟通对接项目融资进度、落实等情况,负责为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出具相关担保函。

  2013年12月7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