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有关部门:
根据《黔南州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实施方案》(黔南府办发电〔2013〕32号,以下简称《方案》),2013年3月3日至3月9日,州人民政府组织了专项工作组对各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各县(市)均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28”会议精神,按照州政府工作要求,周密部署,落实措施。截至3月8日,12县(市)均制定出台了本地区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罗甸、荔波、独山、贵定等县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带队开展了督导检查,强力推进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月1日开始,平塘、独山县分别组织县城市公交公司、汽运公司及交运公司人员传达省、州会议精神,同时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3月4日,瓮安、贵定县分别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调度推进会,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多车单位、学校等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参会并当场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其他县(市)也陆续基本完成了客运车、危爆品运输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贵定县落实了县、乡(镇)政府负责人包保责任制,在道路旁设立了公示牌,标明路段、责任人、工作措施等内容。
各县(市)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都匀、龙里、瓮安、独山、平塘等县(市)已完成有车单位承诺书的签订工作;罗甸、龙里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包保责任书及承诺书已签订完毕。
客运、危化、危爆运输企业及车辆资质审核,不达标客运车辆及危化、危爆运输车辆清退,危险路段排查治理等工作也在有序开展。
州整顿办下发了《关于全州各乡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交管站)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交管站)的成立及协管员招聘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要求,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扎实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甚至是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个别成员单位对县(市)工作督导不力。按照《方案》要求,12个州直部门负责对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其中,州公安、安监、监察、交通、环保、质监等部门及时抽调人员分赴各县(市)、乡(镇)开展督查工作;州住建部门赴福泉市督查较为全面,督查力度较大;州工商局要求罗甸县政府先上报材料,3月11日才开始实地督查。另外,州旅游局、州司法局尚未开展督查工作,也未报送相关材料。
二是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还未得到有效治理。在惠水县客运站,省、州督查组陆续发现了多个安全隐患:个别客运车辆预留有给超载人员使用的小板凳,被GPS监控系统记载的车辆违法行为未得到处理,客运车辆挡风玻璃处违规放置杂物。
三是个别县(市)、乡(镇)工作开展较滞后。截止3月6日,平塘县牙州、白龙两个乡(镇)还未制定工作方案,也未建立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台帐;平塘县也未建立县包乡(镇)、乡(镇)包村的工作机制。都匀经济开发区称尚未收到相关文件,各项工作也未开展。长顺县农机车主及驾驶人安全教育,未达标的客运车辆及危爆车辆清退工作,交管办(站)的建立等工作还未开展。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州各督查组要明确由本部门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带队,按照《方案》要求,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大督查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二)各县(市、区)要按时落实省、州关于建立交管办(站)、增设专职道路交通协管员的要求,增强农村道路管控力量,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要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县(市、区)、乡(镇)领导包保责任制,明确辖区每一路段包保领导、责任人。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要在3月底前采取增设震荡减速带、警示灯、警示牌等防护措施进行治理。隐患排查不到位、治理措施不到位、路面管控不到位的,一律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校车、客运车辆及危化、危爆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定常态化的安全教育学习制度和计划,落实安全教育内容和方法,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车。要认真审核客运、危化、危爆运输企业及车辆资质,不达标准的坚决清退,坚决执行“五个严禁”。
(四)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建立农机车辆驾驶人台账,制定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制度,配合交警部门加大路查路控力度。
(五)各级交警部门要加大路上监管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执行“九个一律”。
(六)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整顿办要按照省、州《方案》要求,及时部署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交通安全整顿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