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工作部门:
《都匀市市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
都匀市市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提高我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第十二届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18号)、《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都匀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目的
财政预决算是政府活动计划的反映,它体现了政府及其财政活动范围,政府在特定时期已实现或所要实现的政策目的和政策手段。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建设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是构建公共财政体制,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阳光理财的重要手段。
二、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主体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财政部文件规定,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的部门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在公开范围之内。按照“谁公开、谁解释、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市直部门和单位作为公开的责任主体。依据各自承担的职责,对拟公开的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进行认真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准确,对公开前后的社会反映做好预判、应对预案和舆论引导工作。
(一)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全市有关公开工作的指导工作,并对政府总预算信息的公开及相关内容解释说明。
(二)各预算单位、乡(镇)(涉密部门除外)负责本部门、乡(镇)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并对所公开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指导下属单位预算信息公开的工作。
三、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内容
(一)公开的载体: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本部门、乡(镇)子网站以及本部门政务公开栏作为公开的载体,网站公开应长期保持公开状态。市信息管理中心在都匀市政府网站上开设公开专栏,并指导各部门、乡(镇)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各部门、乡(镇)财政预决算,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预决算。
1.财政部门信息公开内容:当年经人大批准的预算草案(已公开)。
2.乡(镇)、市直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1)乡(镇)、市直部门预决算说明。对本单位部门预决算情况进行说明,包括:部门概况(部门主要职能、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人员构成);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支出预算情况说明);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2)部门、乡(镇)收支预算总表。反映本单位预决算的收支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到“类”级。(3)部门、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反映本单位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构成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到“款”级,支出预算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划分。(4)部门、乡(镇)年终财政部门决算表(支出决算总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部门、乡(镇)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
(1)出国(境)费用:公开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的预算和决算支出。
(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车辆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和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落户费用;车辆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和其他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预算和决算支出。
(3)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各部门、乡(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和决算支出。
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时间和实施步骤
(一)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原则上分别于2014年7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完成。自2015年起,部门、乡(镇)预算单位在收到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所有应公开的市级部门和单位、乡(镇)各预算单位在此次信息公开中不分批次全面进行。
五、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要求
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按省、市要求,建立健全本部、乡(镇)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拟定公开的文字说明,公开的表格由市财政局统一设定,确保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一)提高认识,协调配合,稳妥推进公开工作。各部门、乡(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抓紧安排部署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协调一致,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内部协调机制,对拟公开的相关数据与市财政局进行衔接、沟通,稳妥处理预决算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公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夯实预决算公开基础。各部门、乡(镇)应进一步强化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规范预决算编制程序,强化基础资料和项目库管理,提前做好基本支出测算、项目可执行性,提高项目绩效评价,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做好预决算公开基础工作。
(三)积极回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预决算公开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宣传解释要通俗易懂。预决算公开后,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反映的情况,认真做好答疑解惑工作,积极采纳合理建议,不断推动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