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和推进改革发展的基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有为政府的促进作用。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4〕2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4年都匀市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强化主动发布机制。凡属于《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中明确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本级政府网站固定栏目予以公开。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未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2014年11月30日前在都匀市政府网站和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政府信息除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发布外,各单位要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对本部门政府信息予以公开,提高人民群众对相关信息的知晓率。
(三)加强政策解读。对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等情况,由涉及具体内容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全面、深入解读,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解读,并通过都匀市政府网站发布、报纸刊发或其他媒体播报。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各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要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市直各部门要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各行政机关及部门要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二是要制定详细的行政审批标准,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个标准化的要求,细化、明确、规范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审批条件。同时,制定行政服务事项服务规范,切实减少自由裁量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目录及运行流程图于2014年6月30日前在政府网站发布,审批标准和服务规范要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于2014年11月30日前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于处罚信息形成的5个工作日内在都匀市政府网站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凡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查部门预决算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外,要按规定在市财政局批复本单位预算或决算之后,分别于2014年6月30日和2014年9月15日前公开2014年度部门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3年度部门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同时在市政府网站“资金信息”栏目及部门网站相应栏目公开。预算公开要公开市财政局批复的全部预算表格并细化公开到款级科目,其中有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要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三公”经费除公开支出总额和分项数额外,要尽可能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二)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要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相关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在政府网站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扎实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方面的信息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农工局,市国土局,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扎实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移民局,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项目清单等计划信息,以及已开工、竣工项目等完成情况信息,以上信息于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保障性住房”栏目公开。同时,及时做好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的信息公开。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
(五)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环节在市政府网站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深化学校招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对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二)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住院、护理、处置治疗、检验、手术等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三)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四)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对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一是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每月发布空气质量情况,发布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重点流域水质月报。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三是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四是推进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以上信息于产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市政府网站“监督检查”栏目公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二)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应急办)
(三)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逐步推进市属国有大中小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市国资公司)
(三)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制度,加强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七、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要依托政府或部门网站开通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确保公民能够在线申请、在线查阅申请回复内容。二是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三是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
八、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匀府办发〔2014〕91号)的要求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准确地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本部门、本单位涉及的各类政府信息和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行政机关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应确定为主动公开,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依据。(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负责机构,加强力量配备,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
各牵头单位要在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做好相关工作。各牵头单位及匀府办发〔2014〕91号文件中涉及的重点内容保障责任单位务必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认真填写后,一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市信息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227071),市政府办将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