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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教育局解读:《黔南州普通中小学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办法》

2018/06/09 1.9w 阅读 380 点赞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2011年5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黔教法发〔2011〕152号),在前期研究取得成果和成效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有关要求,决定从2011年起,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2016年6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大纲要求在各学科课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因素,开展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从“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到“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经历了“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观念升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强调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法已经从知识层面、文本制度层面上升到全社会依法治理的更高要求,即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法治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需要进一步鼓励法治教育的教研发展、教学水平需要需要进一步提高、教学模式需要更加丰富。然而就目前学校法治教育实践来看,虽然已将过去“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名称改为“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但是全省尚未制定相应的实施规范,没有成熟的例子可以借鉴。

  在总结我州大力推进学生法治教育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年初,《中共黔南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黔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州教育局在总结我州大力推进学生法治教育经验的基础上,为落实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并大力推动我州普通中小学校开展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今年3月开始,州教育局启动了《黔南州普通中小学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办法》的起草工作。4月28日至5月4日,对草拟的文稿书面征求了省教育厅、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州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对有关意见建议进行了合理吸收,经过反复修改,形成送审稿。5月14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报州深改领导小组,经州委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一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5月28日报请州人民政府印发。6月4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黔南州普通中小学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三个部分共十五条。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分别规定了办法制定的依据、总体目标、实施主体与对象、实施原则。

  第二部分:实施方式和制度。

  实施方式:第五条、第六条。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以课堂教学为主,辅以其他教学环节完成相应的实施目标;把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相关书目明确专门的指导用书。

  建立制度:第七条至第十一条。建立政府督导、年度考核、教研发展、定期培训和法治副校长制度。

  第三部分:附则。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主要是表彰奖励、经费保障和施行时间。

  三、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

  实施办法明确了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的实施任务,强调了宪法宣传教育在各个阶段目标任务中的重要性。建立和完善法治教育的培训制度、奖励制度、法治副校长等制度。全州中小学及时调整充实配齐了法治副校长,并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法治副校长进行业务培训,法治副校长上课率达到 100%。

  连续三年组织全州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每年组织教职工、学生参加宪法知识网上答题活动及演讲比赛, 2018推荐小学、初中、高中组共6名学生参加全省“学宪法讲宪法”比赛,获得了初中组、高中组一等奖的好成绩,掀起了全州中小学生广泛参与“学宪法讲宪法”的学习热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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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