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市
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都匀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8/03/06 1.2w 阅读 151 点赞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都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都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都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

  创新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中共都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共都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程,现制定都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助推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为主线,加快构建和完善有利于科学监管、优化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都匀市“全面建成小康、实现都匀变都市”的目标提供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和服务支持。

  二、目标任务

  牢牢把握改革创新主旋律,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兜底思维、顶层设计、统筹兼顾、循序渐进,注重改革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积极稳妥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创新,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通过改革,促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体系更加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性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检验检测、审评认证、监测评估等技术支撑显著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食品药品市场活力得以释放,食品药品产业资源配置趋于合理,食品药品安全公众信心大幅提升。基本建成一体化、专业化、高效率、广覆盖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检验检测与风险评估体系,建立覆盖全过程的最严监管制度,基本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的现代化。食药行业协会(学会)作用充分发挥,企业、个人诚信意识普遍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得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可靠,食品医药产业经济充满活力,力争把都匀市建设成为食品药品安全强市。

  三、主要措施

  (一)深化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夯实食药安全监管基石

  推进基层监管机构人员改革,科学划分市、乡两级监管事权,实现对全市食品药品集中统一监管。(完成时限:2018年内,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农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办法,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调考核,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成时限:2018-2020年,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系统化、装备标准化、执法科技化建设。(完成时限:2018-2022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增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基层监管力量,加强能力建设,规范基层食品药品执法行为,将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道德素养与业务能力提升放在首位,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力争实现全市食药监管人员的全面轮训。(完成时限:2018-2022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

  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技术能力标准化建设;理顺市、乡两级检验检测平台的具体承检范围,建立全市协调统一、高效运行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机制,实现检测信息共享与公示;推广使用食品药品快速检测技术,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完成时限:2018-2020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以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理顺食品摊贩监管、餐饮油烟扰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等问题,逐步划分农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三家涉及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节点。(完成时限:2018年内,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农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

  (二)深化监管方式改革,提振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

  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授权人制度,督促食药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把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关。(完成时限:2018-2020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工局、市卫计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推动全市食品药品电子信息化监管建设。统一食药电子信息化监管项目立项与经费保障,规范全市食品药品电子数据接入标准,建立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数据库,构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电子监管综合平台,以校园食堂、酒店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做到市、乡(镇)、办事处食药安全的电子监管与信息公示,实现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全方位、全时空、全社会管控。(完成时限:2018-2022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农工局、市教育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和药品、医疗器械的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聚集性预警信号快速协调处理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机制,提升应急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完成时限:2018-2020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农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三)建立健全可追溯体系,维护公众食品药品消费权益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电子追溯系统,引导企业完善二维码、条形码等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机制,加强食品药品源头质量管控,以大型超市的生鲜食品二维码赋码销售为基础,逐步配套建设我市食药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完成时限:2018-2022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探索推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推动食品药品企业投保安全责任保险,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完成时限:2018-2022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工局、市工信局)。

  探索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民事赔偿制度,支持食品药品消费者依法民事维权。(完成时限:2018-2020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增强市场“自律”约束力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结合国家工商总局目前构建的社会信用数据系统,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电子档案,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诚信信息与市属税务、金融、证券、招商等部门进行数据接驳、信息共享,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完成时限:2018-2022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落实村(社区)级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经费,实现食药监管100%覆盖乡村和街道社区。(完成时限:2018-2019年,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

  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通过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餐饮“示范一条街”等示范宣传措施,突出“正能量”的宣传引导,为公众提供有效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查询服务,鼓励、保护、支持新闻媒体及社会力量依法参与食药安全监督,完善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置、查实奖励的机制,引导食品药品的社会舆论,构建全社会参与食药安全共治氛围。(完成时限:2018-2020年,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农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五)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红线”

  配合省、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制度的“废、改、立”,建立完善与我市相适应的行政法规制度,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与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完成时限:2018-2022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农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构建源头追溯、生产质控、流通消费、检验检测、应急保障、日常监管、行业自律、标准认证、社会监督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完成时限:2018-2022年,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发展“松绑”、“增力”

  在依法行政许可的基础上,探索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与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一体化办理,减少食品市场经营单位申报材料与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许可登记与执法监管效率。(完成时限:2018-2022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实行技术审评提前介入。注重对企业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和药品制造工艺和新技术运用的科学指导,鼓励创新。(完成时限:2018-2022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工信局)。

  (七)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清理阻碍市场发展的规章制度,废除不合理的前置性入市条件。(完成时限:2018-2020年,牵头单位: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农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时限:2018-2022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完善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通过全国社会信用系统、市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电子监管综合平台、平面与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予以处置并清出市场。(完成时限:2018-2022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八)全面推行监管新政,促进药品经济快速发展

  按照国家食药总局的规定调整实施新版GMP和GSP标准,促进医药行业深度整合,进一步推动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整体水平的提高。(完成时限:2018-2022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四、工作要求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

  全市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准确把握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公共安全体系”的全新定位,深化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认识;准确把握“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的全新要求,深化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准确把握“使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全新论断,正确处理监管和市场关系;准确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新任务,改进滞后于产业和社会发展形势的监管方式,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的现代化。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创新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人。主要领导要负总责,靠前指挥、深入调研,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身临一线、亲力亲为,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由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报市政府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三)统筹推进,取得实效

  破除改革碎片化、部门化狭隘思想,树立上下“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善于统筹思维,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步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调推动各项改革创新工作齐头并进。要争取省、州有关单位大力支持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积极参与,创造有利于改革的环境和条件,顺利推进改革创新进程,确保取得实效。

  (四)与时俱进、积极创新

  在都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创新过程中,结合国家、省、州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调整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创新的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地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