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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都匀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6/11/16 8.2k 阅读 372 点赞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都匀市货车非法改装和

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9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都匀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  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曹  漪(市公安局政委)

   罗家锦(市政府办副主任)

  张元聪(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蔡云程(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曹  阳(市工信局局长)

  谭朝建(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  波(市安监局局长)

  张  建(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张德东(市发改局副局长)

  骆振繁(市法制办主任)

  王  鲁(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滨河(都匀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长)

  杨方平(都匀公路管理段段长)

  蒙胜利(市交通局副局长)

   江大军(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  帆(市运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局,张元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蒙胜利、王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治超具体实施工作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共同牵头负责,并分别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交通局代章。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治超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市治超工作相关措施,组织实施全市治超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建议。协调解决全市治超工作的具体问题,处理全市治超工作日常事务,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协调、督促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治超工作,制定治超工作年度计划和目标。负责全市治超工作文件的起草编发。负责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通报、表彰等。负责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各相关部门提供宣传素材,根据治超对象的不同特点,多形式宣传治超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重点宣传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通过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曝光货车非法改装和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加强舆论监督,指导规范新闻采访行为。

  市发改局:加强整车及改装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制定完善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政策,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标准的执行等。

  市工信局: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产品一致性监管,会同相关部门查处违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源头治理工作,配合做好治超工作相关宣传。

  市公安局:加强货车的登记和查验,禁止为非法和违规车辆办理机动车登记。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严禁为非法改装货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组织公安交通与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联合执法,指挥引导货运车辆进入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检测,依法查处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严格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并同步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合做好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维护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秩序,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财政局:建立治超工作经费保障体系,落实治超工作经费预算审批,保障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建设。加强治超工作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落实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治超经费与罚没收入、赔(补)偿费收入脱钩制度。加强收费、罚没收入的票据管理,指导无主货物的拍卖工作。

  市交通局:组织公路路政与公安交通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加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加强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加强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登记、抄告、公示超限超载车辆和企业信息。加强货运企业、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依法对非法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罚。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查处工作。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调整和优化运力结构。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拼装的机动车、非法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等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对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生产、销售拼装机动车或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市场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并依法纳入部门联合惩戒范围。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定期公布经整治验收合格的承压类汽车罐车充装站单位名单。协助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标准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

  市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治超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受理和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市安监局: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企业、货场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对象。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选择主要公路沿线的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超限超载车辆卸载基地,依法对超限超载车主和企业进行处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非法超限超载引发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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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