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4月17日,我市制定出台了《都匀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有关要求,现就《办法》的出台进行解读,确保有关规定能够有效执行。
一、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11〕285号)第三十六条“各地区、各预算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和《贵州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黔府办发〔2009〕150号)第三十二条“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规定。借鉴北京市、湖南省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较好地区的相关制度,并征求全市预算单位意见。
二、制定的必要性
2018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印发后,财政部和省财政厅为全面贯彻落实该意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措施,加上之前财政部、省人民政府分别印发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制度规定比较分散,未形成一套综合、完整、健全的制度。二是部分制度由于出台时间早,已不适应目前财政预算管理工作需要,如绩效评价的资金范围、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等。三是有关制度对预算评价结果没有明确的激励和制约措施,影响制度执行效果。四是缺少绩效评价操作行为规范。
2019年11月21日《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29号)和2020年2月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方案》,都要求各市、县2020年底前必须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因此我市有必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办法》。
三、《办法》主要内容
正文部分:《办法》分十章四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提出了《办法》的目的、定义;明确实施主体、范围、原则和依据。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明确绩效评价对象包括的资金范围、绩效评价的重点和基本内容。
第三章绩效目标,阐明绩效目标的定义、内容以及编制的要求和方式。
第四章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明确绩效评价指标应遵循的原则,指标分类、评价标准、评价方法。
第五章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明确在绩效评价工作中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职责以及评价的组织方式。
第六章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明确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以及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第七章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明确绩效评价工作中要求资金使用单位提供绩效报告应包括的内容;明确绩效评价结束后,实施绩效评价机构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应包括的内容。
第八章绩效评价结果及其应用,明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基本方向和总体要求。
第九章绩效评价行为规范,规范在绩效评价工作中,中介机构、专家及参与者评价工作相关人员应当坚持的原则、遵守的纪律和职业道德;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依据。
第十章附则,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权限和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