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都匀市2015年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都匀市2015年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分配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都匀市2015年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分配方案
为实现全市小学毕业生整体移交进入初中就读,确保适龄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全市共有小学应届毕业生4318人(不含都匀经济开发区)。其中,乡镇小学毕业生1746人,城区小学毕业生2572人(含城乡结合部小学)。
2015年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为黔南师院附中300人(6个班),都匀三中450人(9个班)、都匀四中450人(9个班)、都匀五中350人(8个班)、都匀六中270人(5个班)、都匀十中460人(10个班)、都匀民中(含都匀八中)320人(7个班),其中都匀五中和都匀民中还招大河片区和沙包堡片区小学毕业生。乡镇初中不下达招生计划,按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应招尽收的政策。
二、划片就近入学
(一)乡镇初中的招生,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即每一所乡镇初中均划定对口小学招生。
都匀五中教育集团对口招收河阳普林中心完小及村小毕业生;
墨冲中学对口招收墨阳中心完小及村小毕业生;
良亩中学对口招收良亩中心完小及村小毕业生;
沙寨中学对口招收沙寨中心完小及村小毕业生;
平浪中学对口招收平浪中心完小及村小毕业生;
凯口中学(平浪镇教育集团)对口招收凯口中心完小、石龙中心完小及村小毕业生;
杨柳街中学对口招收杨柳街中心完小及村小毕业生;
甘塘中学对口招收邦水中心完小及村小毕业生和家庭住址在摆忙片区东片的摆忙中心完小及村小毕业生;
江洲中学对口招收江洲凌云完小和家庭住址在摆忙片区西片摆忙中心完小及村小毕业生;
奉合初中对口招收奉合中心校及村小毕业生;
阳和初中对口招收阳和中心校及村小毕业生;
基场初中对口招收基场中心校及村小毕业生;
(二)城区初中的招生,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即城区每一所初中不限于只招收一所小学的毕业生,根据小学毕业生实际居住地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以办事处社区为片区进行招生。
黔南师院附中:招收广惠办事处的平桥社区、钓鱼台社区、大西门社区附中与三中交界的公路以西片区、西苑社区的斗篷山路彩虹桥至剑江中路交汇处以东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都匀三中:招收广惠办事处的广惠社区、东山社区、大西门社区附中与三中交界的公路以东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都匀四中:招收广惠办事处的石板街社区、环西社区、西苑社区的斗篷山路彩虹桥至剑江中路交汇处以西片区,文峰办事处的环东社区、百子桥社区、新华社区、蒙家桥社区象鼻山原铁道口以西片区、西山社区百子桥至老火车站至三道河桥至象鼻山以北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都匀五中:招收小围寨办事处剑南社区、剑西社区、剑东社区的省内贸学校旁边新大桥为界以南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都匀六中:招收文峰办事处龙潭社区、云宫社区、文峰社区、蒙家桥社区象鼻山原铁道口以东片区、西山社区百子桥经老火车站至三道河桥至象鼻山以南片区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小围寨办事处剑东社区的省内贸学校旁边新大桥为界以北片区。
都匀十中:招收沙包堡办事处虹桥社区、谢官冲社区、观澜轩社区黔南师院至莲花庵山以西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都匀民中:招收沙包堡办事处七星社区、龙昌社区以及观澜轩社区黔南师院至莲花庵山以东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小围寨办事处和沙包堡办事处部分村组与城市社区交叉重叠的村民子女,按城市社区片区入学。
(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等流动人口子女的小学毕业生,在所毕业的小学报名,向市教育局申请,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入学分配办法
(一)乡镇小升初实行“整班移交”
在7月暑期放假前,由乡(镇、办事处)中心完小组织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进行整班移交。乡镇小升初“整班移交”的地点在小学毕业生升入的初中。乡(镇)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拟移交的小学六年级全体学生及学校领导和班主任、接收的初中学校校长和七年级班主任等人员参与整班移交工作。
整班移交时,乡(镇、办事处)中心完小要将辖区所有小学六年级学生的花名册、纸质学籍档案等相关资料整体移交给接收的初中学校,并填写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移交学校、接收学校、乡(镇、办事处)、市教育局各存一份。
(二)城区小升初按片区审核确定入学
1.登记审核
报名登记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各毕业学校实施,各城区办事处参与入学条件的审核。报名时应持法定监护人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属于流动人口随迁就读的应持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适龄儿童身份证明(户口簿)、居住登记证明(居住证)、监护人相对稳定的从业证明。报名登记表必须由学生家长亲自填写。学生的家庭住址原则上应与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登记的一致,并且调查核实为实际住址和常住住址。
2.学位确定
学位的确定顺序为:
⑴具有办事处户籍证明和入学片区内房产证明的(有“户”有“房”且常住的)。
⑵户籍未迁入办事处,具有位于入学片区内房产证明,且长期(一年以上,2014年7月10日前入住)居住的(无“户”有“房”且常住的)。
⑶具有办事处户籍证明(户籍在辖区1年以上,2014年7月10日前入户),未有房产证明,但有住所且实际居住的(有“户”无“房”但常住的)。
⑷其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照顾就近入学的。
3.统筹安排
流动人口子女随迁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同时具备“三证”,即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适龄儿童身份证明(户口簿)、居住登记证明(暂住证)、监护人相对稳定的从业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三险”证明)等资信证明齐全的,可以在尚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就近在所居住的社区片区初中就读。如果“3证”和“3险”不齐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就读,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就读。
4.发放通知书
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入学通知书由办事处发放。经过报名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办事处和市教育局加盖公章后,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入学通知书。
5.入学排查工作
学生排查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市教育局统筹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对学生入学的排查,并按照“双线”责任制落实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初中不得拒绝接收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不得跨学区选拔学生,不得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三)工作日程
1.5-6月,城区各小学完成毕业生信息报名登记工作。
2.7月5日前,各乡镇完成“整班移交”工作。
3.7月中旬,城区各小学完成毕业生分配初审和初审公示工作。
4.7月下旬,相关办事处和市教育局完成城区小学升初中分配审核工作。
5.8月中旬,市教育局和城区各小学公示小学升初中分配结果。
6.8月25日,城区各小学发放小升初入学通知书。
7.8月30日、31日报名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8.9月上旬,市教育局组织初中学籍管理员完成严格实行教育部 “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定统一办理学籍。乡镇小升初“整班移交”后一周内完成学籍办理并进行平行分班,城区小升初在分配结果公示后一周内完成学籍办理并进行平行分班。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大、政协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裁决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各乡镇、办事处明确一名分管教育的领导负责,落实好乡镇“整班移交”或城区户籍和住址审核及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二)质量保障: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市教育局进一步完善城区初中教师交流制度;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和评估体系,在城区初中学校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入口和出口对比考核制度,加强各学校的办学目标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和校际的均衡发展。
(三)纪律保障:由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纪律,严禁本市乡镇和外县(市)不符合国家随迁就读政策的学生择校到我市城区学校就读,严禁跨区域(含到市外)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检测招生(含转学生),未经双方学校同意和领导小组同意,严禁接收已经分配到其它城区初中的学生转学就读。监督电话(市教育局基教科8228201、8240078,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8231109),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小升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宣传保障:充分利用都匀新闻网、黔南日报、黔南广播电视台、印发宣传资料和召开学生家长会、新闻发布会等媒介和手段,向社会作好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加强对各招生中学的宣传,让学生及家长了解我市近年来各初中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争创办学特色以及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采取校长、教师交流等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措施和成效,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对各初中学校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确保入学分配工作顺利完成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