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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泉市2019年大福姜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发〔2019〕32号)

2019/04/17 2.5k 阅读 383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州驻泉单位:

《福泉市2019年大福姜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福泉市2019年大福姜种植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贵州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大福姜产业优势,有效化解大福姜种植风险与市场风险,建立稳固有效的风险保障体系。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17号)和《关于认真开展政策性大福姜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黔财金〔2017〕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大福姜种植保险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州)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为产业脱贫提供风险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稳定我市特色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措施中的重要一环。大福姜种植保险有利于帮助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农户分散生产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病虫害风险;能有效调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有利于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特色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能够有效避免农户因灾致贫返贫,实现农业特色产业稳定发展、贫困农户脱贫奔小康的多赢局面。

二、基本原则

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健全我市特色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三、参保条件

1.大福姜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起保亩数不低于50亩,一般种植户纳入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统一参保,建档立卡贫困种植户单一品种起保亩数不低于1亩;

2.符合大福姜种植无公害操作技术规程;

3.被保险人应账册齐备,能够提供规范的种植档案或记录;

4.优先承保农业高效农业园区范围内的大福姜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大户;优先承保获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的大福姜种植经营主体;优先承保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承保建档立卡贫困种植户。

四、保险内容

(一)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直接造成大福姜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暴雨、洪水(政府蓄洪除外)、内涝、水灾;风灾(6级以上)、雪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雷击;建筑物倒塌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病虫草鼠害。

(二)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已采摘的大福姜的损失;

2.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

3.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保险标的而改种其他作物的;

4.除大福姜种植直接物化成本以外所投入的人力成本;

5.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6.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

(三)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大福姜每亩保险金额5000元,保险费率5%,每亩保险金额250元。保费补贴按照“扶优扶贫、合理分担”的原则进行承担,对于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种植户),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50%。

(四)保险期间。

1.除另有约定外,大福姜的保险期间为一季;

2.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从保险标的定植成活时起,至保险标的开始采摘时止,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保险期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五)赔偿处理。

大福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大福姜不同生长发育期(以下简称“生育期”)所对应的赔付比例、损失程度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

大福姜赔偿金额=单位保险金额(元/亩)×受损面积(亩)×损失率×不同生育期赔偿比例

损失率=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数量(或损失产量)/平均单位面积种植数量(或正常产量)

实际种植种类的保险金额与保单载明种类的保险金额存在差异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以两者中较低的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赔偿金额。

大福姜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出险时受灾大福姜的实际价值。

大福姜不同生育期赔偿比例

生长阶段

每亩最高赔偿金额

开花坐果前

保险金额×50%

坐果后至采摘前

保险金额×100%

已开始采摘后至收获完成时止

保险金额×80%

从种子或种块发芽成活后开始计算,对肉质根生长盛期之前发生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科)、市供销社、润泉公司等部门组成的福泉市大福姜种植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市大福姜保险工作,确保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和推进。相关乡镇(街道)成立大福姜种植保险协调工作小组,加强对辖区内大福姜种植保险的协调和推进。行政村成立农业保险协办小组,具体负责宣传发动农户投保,收取农户自缴部分保费、收集农户参保信息,协助查勘、定损、理赔等相关工作。损失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大福姜种植损失的查勘、赔案鉴定、赔偿等工作。保险公司按《关于规范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管理的通知》支付赔案鉴定费用。

(二)明确职责,协同推进。推进大福姜种植保险工作是一项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乡镇(街道)、村、组和经办机构积极向农户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知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