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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产业园区成长工程201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07/08 7.5k 阅读 392 点赞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部门省、州直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100个产业园区成长工程201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9号)要求,切实有效推进我州产业园区建设工作,现将《黔南州产业园区成长工程2013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产业园区成长工程2013年工作方案

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推进“5个100工程”建设,其中包括100个产业园区成长工程建设,我州有14个产业园区纳入贵州省“100个产业园区成长工程”。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州产业园区发展情况,针对我州纳入成长工程的14个产业园区的工作目标。到2017年,14个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建成瓮安—福泉1个千亿元级园区;都匀经济开发区、龙里、惠水、独山麻尾4个百亿元级园区;长顺、贵定昌明、独山经济开发区、都匀甘塘4个50亿元级产业园区;罗甸、平塘、三都、荔波4个10亿元以上特色产业园区。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力争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为全面推进产业园区成长工程,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要求

  着力完善园区生产性、生活性服务设施和环保设施,确保实现“五通一平”、努力实现“七通一平”。优化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提高项目入园率、资金到位率、开工率和投产达产率。积极发展园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关联企业集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本地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就近就业,保障园区用工需求。理顺园区管理机制,提高政务效率,降低商务成本。通过组织新一轮项目观摩活动、开展园区规划中期评估等工作,提升产业园区建设速度和质量,力争实现企业利润、社会就业、政府税收和环境保护多重效益。

 二、工作目标

  2013年,14个产业园区累计完成投资340亿元,同比增长30%;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90亿元,同比增长32%,占全州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

  ——产出规模明显提升。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增强,逐步形成梯次发展格局,建成1个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0亿元以上园区、4个50亿元以上园区、5个10亿元以上地方特色产业园区。

   ——承载能力上新台阶。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园区通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部实现“五通一平”、努力实现“七通一平”。加快建设标准厂房,新增建成面积60万平方米。

  ——招商引资有新进展。招商引资和园区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加强,新增入园项目160个;新增开工项目100个,项目开工率达到60%;新增到位资金140亿元以上;新增投产和达产项目80个,投产达产率达到35%。

  ——节约水平明显提升。园区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产出效益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55%以上。

  ——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园区从业人员达到7万人左右,新增1万人以上,实现税收30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规划编制和中期评估工作

  1.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各园区要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开发、集约发展”的要求,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主体功能区等规划衔接,年内编制完成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园区供电专项规划等,尽快形成科学、规范、协调的规划体系,引领园区加快发展。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建立园区中期规划评估专家库,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7月以前完成各园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分别由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发展改革委组织评估或上报省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各园区根据评估意见及时调整修编规划,并报省州园区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

(二)大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分期分批重点推进道路、水、电、气、治污、环保、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合省级部门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增强产业要素可靠性和成本竞争力,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要素。

    1.道路交通设施。结合国家、省公路网布局和水运发展规划,加快园区外联道路建设,实现园区与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省道的有效对接。连接园区的道路交通项目优先纳入建设规划,优先安排建设资金。重点推进支撑园区发展的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年内建成70公里;加快园区内主干道建设,建成园区内道路60公里以上;加快推进瓮安园区外接道路建设。

  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供电和通信设施。结合城乡电网的建设改造,重点支持园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保障园区用电需求。配合贵州电网公司、省通信管理局制定《贵州省产业园区配套电网规划建设及供用电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产业园区配套电网规划》修编工作和建立贵州省工业园区配套电网项目库,调整新增15项35千伏及以上园区配套项目。年内开工所以产业园区公用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项目,新建供电线路建设规模86公里。探索推进直供电模式。加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所有园区实现通讯网络覆盖,具备100兆及以上宽带和无线局域网接入能力。

   牵头单位:都匀供电局、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

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污水处理及供排水设施。推进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示范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贵州省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五年建设规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积极申请省级资金对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给予的贷款贴息补助。年内编制完成《黔南州产业园区供水水源工程规划》和《黔南州产业园区排水专项规划》,积极推进现有供排水管网向园区延伸,力争新增供水管网36公里以上、排水管网100公里以上。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标准厂房。因地制宜多渠道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提高标准厂房入驻率。按照贵州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助的有关规定,争取省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标准厂房项目5个以上,建设面积60万平方米以上。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园区招商引资工作

创新园区招商引资模式,优化和改善招商引资策略和工作方式,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从优惠政策主导向产业环境主导转变。完成千亿项目编制工作,建立和完善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提高储备项目的水平和档次。组织开展以产业园区招商为主题的对接活动,着力提高项目入园率、资金到位率、开工率和投产达产率,每个省级重点产业园区年新落地项目10个以上,年引资额达到10亿元以上,新建成投产项目6个以上;每个地方特色产业园区新落地项目5个以上,年引资额达到5亿元以上,新建成投产项目3个以上。重点抓好2011年和2012年园区内已建成的33个重点项目达产工作。

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工业信息化委。

(四)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

年内完成园区投融资情况和资产负债情况的全面摸底和调研,出台支持产业园区发展的金融服务意见,建立产业园区项目资金信息数据库,发挥黔贷通中小企业网络融资服务平台作用,畅通银企信息沟通渠道,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园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做到园区基础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建档、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评级、授信评级后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全覆盖。全面开展信用园区创建活动,优化园区信用环境。加大园区优质企业上市培育力度,重点指导和扶持1-2户企业加快上市进程。

牵头单位:州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人行黔南中心支行、银监会黔南分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科技产权局、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投资促进局。

(五)深入推进省“511”示范园区培育计划

争取2013年省补助资金4000万元以上支持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为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及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编委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和粮食局、州林业局、州统计局、州旅游局、州投资促进局、州直目标办、州政府金融办、州无线电管理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人行黔南中心支行、银监会黔南分局、都匀供电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黔南州产业园区领导小组,统筹研究涉及全州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全局性、方向性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园区建设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黔南州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园区办”)设在州工业信息化委,负责产业园区建设综合协调工作,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分析园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提出发展建议,指导各产业园区拟订园区发展规划,推进园区产业定位、发展评价和考核等工作。

牵头单位:州园区办、州目标办。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委等州直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在州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考核奖励。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园区发展的支持力度。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和开发。对园区的财政收支实施计划单列核算管理,收支预算并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园区财政收入属于县(市)留存部分的要用于园区滚动发展。落实国家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企业研发费用按规定税前加计扣除。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地税局。

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国税局、州科技产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先土地供给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引导产业园区建设向未利用低丘缓坡荒滩发展。园区建设生产生活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科学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的基础上予以优先保证和核定。建立完善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对土地利用效率低的企业,地方政府要督促其提高土地投资强度,提高用地效率。对土地闲置两年以上建设项目,地方政府必须依法收回土地。

牵头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落实人才政策

按照《中共黔南州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州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南党发〔2012〕16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适应园区发展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完成园区紧缺人才分类梳理工作,定期发布产业园区人才需求状况,重点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端技术领军人才。大力实施教育“9+3”计划,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的培训,加大园区职业培训资金的投入。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建立动态调度和监测考核体系

认真落实《贵州省100个产业园区监测统计制度》,对产业园区成长工程推进落实情况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年考核,动态掌握园区发展情况和趋势,督促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定期发布工作动态。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相应建立和完善园区发展监测、调度和考核体系,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牵头单位:州园区办、州统计局。

责任单位:州科技产权局、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发展改革  委、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建立激励机制

继续对全州园区进行综合考核奖励。将园区建设与发展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州园区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投资促进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商务和粮食局、州财政局、州安全监管局、州环境保护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统计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维稳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