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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府办发〔2015〕10号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5/01/16 1.5w 阅读 442 点赞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工作部门:

  《都匀市“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7日

  都匀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

  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统筹协调“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小康水行动计划”),根据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黔小康水〔2014〕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立都匀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龙  霜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周青青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金崇菲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朱大勇   市发改局局长

  王  琳   市财政局局长

  朱晓峰   市国土局局长

  郑冰阳   市住建局局长

  高尚友   市农工局局长

  莫廷昌   市环保局局长

  樊寿林   市卫计局局长

  吴和俊   市扶贫局局长

  周祥伟   市移民局常务副局长

  贾  晏   市烟草局局长

  刘  勇   市郊供电局局长

  郑新顺   市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张明成   市水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金崇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新顺、张明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作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

  贯彻落实省、州有关“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的重大决策部署,审定全市小康水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协调解决小康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市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落实联席会议决定;具体调度小康水行动计划的实施计划和进度,核实汇总调度表和撰写调度报告;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水务局:牵头编制都匀市小康水行动计划及地下水利用工程总体规划,牵头编制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和地下水利用工程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和推进实施方案的进行,指导项目的建设及验收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安排下达年度目标任务,会同相关单位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牵头制定《都匀市地下水(机井)利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小康水行动计划实施的调度、检查和考核工作。

  2.市发改局:参与编制小康水行动行动计划;负责组织对全市地下水(机井)利用工程总体规划的审查审批;负责有关项目的整合和配套资金的落实及相应监管工作;参与小康水行动计划的调度、检查和考核工作。

  3.市财政局:参与编制小康水行动计划;负责统筹落实市级承担的资金,调整支出结构,整合部门资金;参与实施方案的审查,根据各年度建设任务需要,会同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安排下达市级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参与小康水行动计划的调度、检查和考核工作。

  4.市国土局:参与编制小康水行动计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的审查,负责土地治理项目的申报和资金整合;协助地下水勘察资料的查询服务;参与小康水行动计划的调度、检查和考核工作;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

  5.市住建局:参与编制小康水行动计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的审查;参与小康水行动计划的调度、检查和考核工作;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

  6.市农工局:整合项目、资金向小康水行动计划规划的范围倾斜;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

  7.市移民局:整合项目、资金向小康水行动计划规划的范围内的库区、移民安置区倾斜;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

  8.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地下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环境监测和水源地保护工作;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

  9.市卫计局:负责指导各地对地下水开发利用进行卫生学评价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测,加强卫生监督;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

  10.市烟草局:整合项目、资金向小康水行动计划规划的范围倾斜;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

  11、市供电局:配合市水务局审查供电方案,并按国家制定的电价政策征收电费,确保工程正常供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

  12、市扶贫局:推动扶贫开发项目向小康水行动计划规划范围内的贫困区域整合;负责落实所承担配套资金;对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参与小康水行动计划的调度、检查和考核工作;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在每个季度末月28日前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相关责任单位的要求,也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和乡镇抓好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办。

  (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一个股室作为牵头股室,并明确一位联络员(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推动小康水行动计划实施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主动参与小康水行动计划的调度、检查和考核工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调度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8号)和《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匀府发〔2014〕8号)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沟通衔接、相互支持配合,形成推进小康水行动计划实施的合力。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会议记录、纪要印发等相关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资料信息,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三)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要切实担负起沟通联系的职责,主动参与、支持和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根据工作需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适时增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附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附件:

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单位

姓名

电话

备注

市发改局

田明毅

8232617

市财政局

赵翼华

8224157

市国土局

冯丽阳

8223839

市住建局

陈萍昭

8222283

市农工局

吴家逵

8222156

市移民局

陆家红

8302779

市环保局

肖玉敏

8224796

市卫生局

邓泽会

8222280

市扶贫局

李兴卫

8223963

市烟草局

张丽

8223833

市郊供电局

陈焕勇

8753205

市水务局

向阳

8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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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