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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府办发〔2015〕7号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5/01/13 5.1k 阅读 312 点赞

  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都匀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1月14日

  都匀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4〕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管理要求,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事前、事中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全市经济和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主体不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不改变现行乡镇财政体制,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会计责任主体,确保实行“五权不变”。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自主权不变,单位的资金筹措渠道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单位的经济责任不变。

  2.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都按规范的程序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3.简洁透明。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4.积极稳妥。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涉及财政、金融机构、乡镇预算单位等,政策涉及面广,必须坚持规范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同时涉及市级相关部门工作程序的调整和新老支付方式的转换磨合,必须在改革目标的总体要求下,积极稳妥、全面启动、协调推进。

  二、改革的范围

  根据上述原则,本次改革的范围确定为:都匀市7个乡镇(小围寨办事处、沙包堡办事处、绿茵湖办事处、墨冲镇、平浪镇、毛尖镇、归兰水族乡)。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乡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由于乡镇未设金库,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因地制宜将乡镇视同市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全面启动金财工程“大平台”。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市级财政部门统一设立以下账户

  (1)市级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都匀市支行开设“国库存款账户”。

  (2)市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在都匀市农商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3)市级财政部门在都匀市农商行开设“非税收入汇缴户”,乡镇作为一个预算单位与县级非税收入系统联网,乡镇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系统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户。

  2.乡镇财政部门统一设立以下账户

  (1)由乡镇财政分局按照市级财政部门要求在都匀市农商行各乡镇分支机构为乡镇开设“乡镇零余额账户”。

  (2)由乡镇财政分局按照市级财政部门要求在都匀市农商行各乡镇分支机构开设“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

  3.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

  (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2)市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在都匀市农商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乡镇直接支付。

  (3)非税收入汇缴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乡镇非税收入。

  (4)乡镇开设的乡镇零余额账户,用于乡镇授权支付。

  (5)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乡镇财政代管的预算单位资金、村级资金、保证金等。乡镇财政分局将对不同性质代管资金实行分账核算。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缴方式。为适应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将乡镇财政非税收入收缴分为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

  (1)直接缴款是由执收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2)集中汇缴是由执收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2.收缴程序。(1)直接缴款程序。直接缴款是指执收单位开具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缴款人在规定期间内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2)集中汇缴程序。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收取缴款人的应缴款项并根据收入项目按日汇总后,集中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3.退付管理。涉及非税收入需要退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退付手续。

  (三)明确支出支付程序

  1.支出类型。根据支付管理需要,把财政支出具体分为: 

  (1)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

  (2)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

  (3)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

  (4)转移支出,即拨付给村级(居委会)的补助支出,单位往来,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单位零星支出)由财政分局开具支付令,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的要用公务卡结算。

  (3)政府采购支出按原规定执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按《都匀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暂行办法》、《都匀市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3.支付程序。按《都匀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国库科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负责资金清算和财政直接支付终审,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由各乡镇财政分局自行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四、配套措施

  实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对乡镇财政性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重大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切实做好各项配套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一) 成立领导小组和执行机构。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监察、审计、人行、各乡镇人民政府、代理银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财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制定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分别参照执行《都匀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都匀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都匀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都匀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三)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全面推行乡镇部门预算制度,细化预算编制,使乡镇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创造条件。

  (四)建立健全财政信息网络系统。在上级统一部署下,抓紧建设适应我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建立覆盖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乡镇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的乡镇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使乡镇各类财政性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高效、安全运行。

  (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支付申请,建立健全乡镇财政国库支付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新的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乡镇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促进乡镇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乡镇财政性资金安全。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

  (一)宣传发动及准备阶段

  2014年12月,认真做好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宣传发动工作。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组织乡镇财政和其他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搭建好支付平台。加强部门联系,密切配合,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做好各项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15年1月1日,对乡镇实行规范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乡镇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由市财政预算科分乡镇统一下达。对乡镇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分月用款计划,由乡镇财政分局上报市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局审核,汇总后送达国库科,国库科根据库存资金量对计划进行审核批复,并按此计划合理安排财政资金。

  (三)总结完善阶段

  2015年3月,研究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总结改革经验,完善改革措施。

  六、工作纪律

  (一)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配合改革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阻挠改革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乡镇所属预算单位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所有资金必须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凡私自开设银行账户和不按规定撤销账户的一律按“小金库”论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