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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府发〔2016〕22号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都匀市地下综合管线 规划建设及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7/25 1.8w 阅读 218 点赞

  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都匀市地下综合管线

  规划建设及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都匀市地下综合管线规划建设及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市长办公会(匀府议〔2016〕9号)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6日

  都匀市地下综合管线规划建设及排查

  工作方案

  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地下管线建设规模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凸显。为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5〕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及排查工作的紧迫性、必要性

  长期以来,都匀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一直比较混乱,缺乏统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造成地下管线分布不清,情况不明,条块管理、各自为政,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划,缺乏统一调度和指挥,造成各管线单位对管线敷设随意性较大。在地面以上城市建设中,各个项目因为地下管线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带来严重干扰、甚至出现险情。项目建设中管线单位协调调度也成为一大障碍。目前,地下管线、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编制、申请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等工作,都缺乏地下管线现状第一手原始资料和基础材料。在城市长远管理工作中,急待一套完成地下管线规划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地下设施建设纳入规范化、统筹化管理,所有规划和信息系统成果用于今后指导规划区域内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及行政审批重要支撑和依据。因此,必须认真开展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地下管线的发展需求、分布和使用情况、规划信息,以确保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目标、规划建设及排查范围和对象

  2016年,都匀市主要完成管线规划、建设及排查区域范围为南至小围寨办事处海咬,北至沙包堡办事处灵智广场通讯连的城市各市政道路及有可能铺设地下管线的地块;绿茵湖办事处、墨冲镇、沙包堡办事处原杨柳街三个集镇的核心区域。管线排查中所有道路和河道两侧范围的地下管线均为排查对象,道路应查至红线外第一排建筑或围墙、护栏,河道应查至河道上口两侧外20米。机关、单位、工厂、住宅小区、院校等庭院内部不属于本次排查范围,但若有穿越上述非探测区域的连贯主干管线不能中断,应保持管道的连续性。其中,排水管道应查至出水口(井);中压燃气管道查至调压站(箱);管径≥100 mm的给水管道查至水表井(组);电力电缆查至开闭所、配电房或变电站(箱);热力管道查至阀门井或换热站;通讯光(电)缆查至分支箱或配线室(柜)。排查范围内的长输或高压油(气)管线、长途光(电)缆均应探测。地下管线排查的取舍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排查工作目标及对象为排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基本数据(平面走向、竖向高程、宽度等)、地下供水管网、排水设施、通讯光缆、电力电缆、煤气管道、市政照明线路、广播电视线缆、交通信号及其他管道(隧、沟、涵、块)等地下所有管线。通过原始资料收集,设备探测等方式,排查地下管线基础信息和隐患。基础信息排查应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探测、补测,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规模大小、位置关系、平面走向、高程、管径大小、功能属性,材料属性、产权归属、运行时间等基本情况;隐患排查应全面了解地下管线的运行状况,摸清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

  在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排查区域内的规划编制(规划区域和排查区域保持一致),规划对象为区域内的各类管线(供排水、通讯光缆、电力电缆、燃气、广电光缆等)。以满足满足城市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工作需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应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实现信息的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推进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城市融合。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做好工程规划、施工建设、运营维护、应急防灾、公共服务等工作,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管理必须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据。涉及国家秘密的地下管线信息,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三、保障措施

  成立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从城管、住建、水务、工信、人防等主要管线部门抽调专职工作人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和协调本项具体工作的各项事务,办公地点设置在市城管局。各管线单位(水厂、城区供电局、电信、联通、移动、燃气等)提供联络员名单,负责协调本单位工作。各管线部门与领导小组签订排查工作责任书。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及排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建设及排查工作重大问题决策;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研究建立、审定我市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与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签订《都匀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工作责任书》或《都匀市地下管线排查工作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线规划建设及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进度管理、成果验收和监督检查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各阶段的技术组织工作,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技术规定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及排查和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招投标工作,通过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平台组织各阶段的政府采购招标;定期召开例会、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规划、排查成果资料的验收、评审;负责规划建设及排查期间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负责新建(修)地下管线工程的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负责我市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的研究和提出。组织协调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及排查单位;负责拟定排查技术规范、软硬件项目方案、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及有关政策文件;负责协调勘测院提供地形图和布设控制网;负责组织现状调绘;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优化升级;组织软硬件设备的采购,以及承担规划、建设及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订地下空间管理、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等方面规定,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建设、运行维护、应急防灾等方面的配套管理办法,报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地下规划、建设及管线排查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专项经费预算,规划工作经费预算为500万元,管线排查工作预算约为800万,信息管理系统工作预算约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地下管线排查和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的工程费用等相关费用,建设经费根据实际情况报审计部门审核后据实拨付。

  四、成员单位职责

  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及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规划方案。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入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地下综合管线规划建设工作和协调、协助本单位地下管线的排查工作。

  市城管局:作为涉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的业主单位,负责制定地下管线排查工作方案、负责收集本系统内地下管线(煤气、路灯照明灯等)现有资料提交排查机构,协调系统内管线单位配合开展工作,抽调专职工作人员入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和具体实施排查工作各项业务的开展。对排查成果和信息系统进行核准验收。在后期对地下管线建设纳入其管理和行政审批范畴内,派出专家对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进行评审。

  市水务局:负责收集系统内地下管线(如自来水公司供水、排水等)原始资料,协调系统内管线单位配合开展工作,协助开展地下综合管线规划建设工作,同时对排查成果及后期管理系统进行核准验收。抽调专职技术人员入驻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具体实施排查工作小组各项工作,派出专家对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进行评审。

  市工信局:负责收集其管理范围内行业(电信、移动、联通等)地下管线原始资料,协调管理行业配合地下管线排查工作,协助开展地下综合管线规划建设工作,。对排查成果及后期管理系统进行核准验收,并派出专职工作人员入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排线排查各项工作,派出专家对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进行评审。

  都匀供电局:负责协助开展地下综合管线规划建设工作,收集其行业内各地下管线原始资料,对排查成果及后期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核准验收。派出专职技术人员入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各项工作,并协调本单位配合本次排查工作,派出专家对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进行评审。

  市人防办:负责提供人防工程的现状资料;负责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的现况调绘、排查协调;负责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的排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协助开展地下综合管线规划建设工作,派出专职人员入驻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具体实施排查工作小组各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该项工作的资金保障,配合完成排查工作中涉及的各项政府采购工作。

  贵州省广播电视公司黔南分公司:负责收集主管范围内个单位管线(广播、电视等)原始资料。对排查成果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准验收。协调各单位配合本次排查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协助开展地下综合管线规划建设工作,提供排查工作范围的国有土地的地形地貌图等相关资料。

  市交通局:负责协助开展地下综合管线规划建设工作,提供所属道路地下管线资料;负责配合协调所属道路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的现况调绘、排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负责配合协调探测及开挖验证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做好后期地下管线及地下综合管廊的项目审批。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地下管线探测及开挖验证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治安监控、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的现状图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治安监控、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排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协助开展地下综合管线规划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在本次排查中涉及的居民解释和协调工作,并配合完成本次排查工作。

  城投、国资、电信、移动、联通、供排水、燃气公司、广播电视、各棚户区指挥部提供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收集现有已建待建的地下管线原始资料通过管理部门上报领导小组。

  五、排查和规划编制方式

  地下管线排查是一项技术要求高、面广量大的工作,针对这一特点,我市地下管线排查的实施方法如下:

  (一)探测方法:采用"内外作业一体化"的探测方法,对已交付使用的地下管线,通过各管线权属单位进行现状调绘,根据管线类型和埋设特点分别采取被动源法或主动源法探测成图,最后通过监理检查、系统入库。对新建(修)城市道路的地下管线实行地下管线规划竣工验收制度,根据现状情况实施覆土前测绘或进行探测。

  (二)招标方式:通过政府采购平台,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探测单位、监理单位和信息系统开发单位。

  (三)质量监控模式:监理公司主要负责作业监理、档案资料监理、计算机成果监理、成果验收监理、安全监理。各项监理工作完成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监理报告,工作成果由涉及的管线单位核准及验收。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由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根据编制金额规模采用合理方式确定编制单位,编制单位根据业主工作目标要求已各编制规范作为依据完成本专项规划文本编制。

  六、规划建设及排查工作计划

  (一)规划工作计划

  1.项目准备阶段(2016年7月中旬):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并通过领导小组审定。

  2.项目实施阶段(2016年7-12月):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规划工作。

  3.规划成果提交阶段(2016年12月)

  (二)排查工作计划

  1.项目准备阶段(2016年5月中旬):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并通过领导小组审定,各管线及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入驻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与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签订《都匀市地下管线排查工作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职责。市发改局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市财政局协调落实年度排查工作经费,并分年度列入市财政专项经费预算。

  2.招投标:(2016年5月至6月中旬):工作小组或市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通过财政局政府采购平台启动招投标工作,并确定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3.基础资料收集(2016年5月-2016年9月):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所需的地形图和已有控制网资料;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收集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包括报批的地下管线设计图、地下管线施工图及技术说明、地下管线竣工图及成果表等;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将管线位置转绘到带状地形图上,编制成现况调绘图;现况调绘图必须注明管线的权属单位、管线类别、埋深、根数、规格、材质和埋设年代等,并填写相应的管线成果表。无任何资料时,可请当时参与地下管线设计施工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熟悉情况的人员回忆介绍情况,根据回忆情况,将管线的大致位置标绘在工作底图上,尽可能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现况调绘可与探测同步进行。

  4.实地探测阶段(2016年6月-2016年12月):工作组组织控制网加密测量,开展试验区地下管线探测,实践规范性技术文件,理顺各种工作关系,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探测工作;同步进行各管线权属单位校对审核、探测监理和抽验检测、数字化处理和建库等工作。

  5.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阶段(2016年8月-2017年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开发单位编制《都匀市地下管线三维信息管理系统需求分析书》、《都匀市地下管线三维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方案》、《都匀市地下管线三维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书》,进行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开发,建立全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根据相关规范和信息管理系统要求,组织探测单位、系统开发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探测数据入库处理;实现与城市管理系统、“数字都匀”的对接;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投入试运行,组织系统竣工验收。

  (三)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含审定(2016年九月至12月底)在地下管线基础信息全面掌握的基础上完成编制制定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四)长效管理机制建立阶段(2016年5月-2016年12月):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起草《都匀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都匀市地下管线三维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提交市政府研究批准执行,严格规范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建立以验线和规划核实为主的地下管线动态更新机制,保证地下管线数据的现势性和生命力,使地下管线数据持续发挥作用。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管线单位项目探测数据成果、项目整体成果竣工验收。

  (六)成果的保存和应用(长期):由市政府明确机构并按秘密级别进行专业分类信息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作为市排查领导小组成员。

  (二)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定期评优评差,保证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协调,积极配合。

  (三)建立例会工作制度、现场检查和现场解决问题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联络人、探测单位、系统开发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例会,汇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关系和部署工作计划;定期或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到排查作业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包括作业方法、操作程序、安全管理,以及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

  (四)加强地下管线的验线、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管理,实施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改、扩)建地下管线工程的验线和规划核实管理,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积极主动做好此项工作;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下管线工程的执法监察,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杜绝地下管线违法建设,共同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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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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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