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工作部门:
2014年8月27日晚上8点30分,我州福泉市发生一起山体滑坡,导致两个村民小组房屋被掩埋。根据人民网贵州频道报道,截至8月28日上午10时30分,滑坡地质灾害涉及英坪村新湾和小坝两个村民小组的67户294人,已造成7人遇难,22人受伤,20人失联,77栋房屋受损。
当前,我市正值汛期,一旦遇到强降雨天气,极易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在8月28日上午在全州地质灾害防治视频会议后,立即作了紧急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做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报和各隐患点的应急疏散演练,落实各项防灾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全州地质灾害防治视频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部署安排,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识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好这项工作任务相当艰巨,责任极其重大。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紧绷防灾这根弦,按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扎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匀府发〔2014〕3号《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和职能分工,深入细致地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特别要重点排查位于沟口、陡坡下人口密集的乡村、学校、旅游景点、公路、铁路、矿山、水利水电、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要迅速采取切实有力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地质灾害造成的破坏和损失。
三、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地质灾害发生后,要严格执行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不能隐瞒不报或漏报。对工作不到位,因失职或渎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四、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防治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负责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局(市地灾办)负责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安监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灾害防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不断增强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切实增强地质灾害应对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强化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落实,加强应急演练工作。近期,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负责的在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保证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能高效、有序、及时地做好应急防治、避让等工作,迅速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六、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市国土和气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会商机制,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覆盖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保证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属地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能及时收到预警预报信息,以便能迅速采取各项防灾减灾措施,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七、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增强他们的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
八、责任追究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如因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情况于2014年9月5日前反馈至市政府办(联系电话:8229331)及市地灾办(联系电话:8261285)。
特此通知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