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黔南州应急委员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4〕96号)文件精神,为完善突发公共事件议事和决策机制,预防、处置及分析研判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都匀市应急委员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组成。联席会议在市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为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应急办。
(二)联席小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分类设置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个小组,分别由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掌握全市应急管理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应急管理工作经验;研判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安排部署预防及处置措施;研究解决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重大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贯彻落实省、州、市委和政府及联席会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联席会议筹备、组织、会务和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紧急重大事项或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分管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牵头单位的副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委托市政府办、市政府应急办主任主持,参会单位视研究事项确定。
(三)联席会议议题由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联席小组牵头单位提出,报召集人审定。
(四)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都匀市应急委员会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由参会单位和相关成员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五)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督办,承办单位及时将落实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落实情况报召集人。督办结果视落实情况报市目标考核办公室纳入年终考核。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