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为加快都匀教育科学发展,实现都匀教育振兴崛起,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教育指数目标,根据省、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实际,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营造教育发展环境,坚持依法治教,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投入,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均衡发展、和谐发展。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用地行政划拨、资源配置大力倾斜、人才引进给予优惠。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提高全市教育现代化水平。
三、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全市教育综合实力,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体系完善、质量提升、社会满意”的教育发展格局。
2020年,全面完成小康社会教育目标,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0%以上,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1.5%以内,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科学规划调整校点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人口集聚规律合理编制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发展规划和校点布局规划,以教育发展拉动城镇化建设。在城区改建、扩建、迁建一批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确保城区义务教育资源总量稳步增加,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难问题,有效化解“大班额”和“择校热”现象。合理撤并校点,建设好乡镇寄宿制中心完小和中心乡镇初级中学,实行集中办学,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2.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做好中小学校“一校一图一本一策”的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合理建设中小学校,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等分区明确,校舍用房设置齐全,使用面积和设备设施达到规定标准,能满足教育教学需求。2017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规定的基本办学标准。
3.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将教育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纳入电子政务工程,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基础,加快“班班通”多媒体教室建设步伐,到2016年乡镇中心完小以上学校基本实现“班班通”建设目标,2020年全市教育基本实现信息化、网络化和现代化。
4.深入开展集团化办学。充分调动学校和社会各界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加快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提高中小学整体办学效益和水平。通过推进和发展一批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社会声誉佳的教育集团,带动全市基础教育优质集群式均衡发展,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优质教育全域覆盖和城乡均衡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公平、充足的教育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5.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继续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校管理,丰富学校内涵,弘扬学校文化,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树立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以挖掘和培植学校特色为载体,以特色学校创建为目标,坚持“规范立校,文化兴校,特色强校”和“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体现个性、促进发展、形成特色”,引导学校走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品牌学校的创建之路,不断推进中小学初步形成特色发展态势,形成“一校一品牌”特色发展格局,确保一批学校成为州级以上知名特色品牌学校,全市教育总体水平大幅度提高,实现城乡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目标。
(二)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合理设置城乡幼儿园网点,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用2至3年时间实现城区、乡镇(村)全覆盖。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发展乡镇和村级幼儿园。2020年力争完成创办2所省级一类示范幼儿园,3所省级二类示范幼儿园。
2.加速发展高中教育。撤销农村完中高中部,将城区高中搬迁到城郊建设,促进高中教育办学规模化和优质化。按照《贵州省普通高中建设规范》要求,完成都匀市实验中学建设,整合都匀市高中集中办学。2020年完成都匀市实验中学争创省级示范性高中。
3.加快发展职业教育。2017年,在甘塘工业园区新建都匀市中等职业学校。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 建立以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合作办学的职业教育发展体制,都匀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成为贵州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大力推行“双师制、双证制、双场所”等办学模式改革,调动企业参与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探索“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 民办公助”新模式。统筹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把都匀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成全市成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和创业、就业、再就业人才培养基地。
4.积极扶持民办教育。加强现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加大对民营企业或个人投资兴办教育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进先进地区民办教育力量进驻都匀,加大扶持力度,将民办教育做大做强。
(三)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科学安排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强化课程管理,抓好课程方案的贯彻落实,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2.深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奖励表彰机制;建立完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全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办法,引导学校按照教学规律实施教育教学。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加强地方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学生课外锻炼,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3.健全教学质量评估激励机制。实施新一轮《都匀市提升教育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
(四)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每年九月份为“尊师重教宣传月”。教师节期间,由市委、市政府对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预算资金,用于奖励教育教学管理先进、教学质量优异的学校和个人。
2.健全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建立健全引进教育人才“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引进教师程序。加大引进高水平师资力度,对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市(州)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和紧缺学科优秀高级教师,享受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待遇。按有关规定标准补充配齐各类教师。
3.探索教师“市管校用”改革。按照管用分离的原则,探索“市管校用”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盘活教师资源,激发教师潜力。推行教师交流和支教机制,促进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鼓励教师到边远艰苦的农村学校任教,对长期扎根边远农村教学点的教师,在职称评聘、绩效工资等方面给予倾斜。
4.加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推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和教育目标管理制。在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健全校长选拔、考核、奖励、任免、交流、监督机制。对任期内抓教学质量工作不力,教学质量提高不快或教学质量下降的校长实行问责。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对教育教学能力、师德素养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实行转岗或分流,严重违纪违规的依法按程序予以解聘或辞退。
5.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全面实施“教师培训提升工程”,设立师资培训专项经费,按照在职教职工年工资总额1.5%的标准,将教师的培养培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核拨给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使用。3年内完成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轮训提升学历工作。对教学能力差、教学水平低、教学成绩明显落后的教师实行“末位培训”,补齐教师培训的“短板”。
(五)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1.保障教育规划实施。强力实施《都匀市城区新建、改建居民区同步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意见》,规划部门在编制、审核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产业园区建设等城镇规划过程中,要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统筹安排中小学、幼儿园校点设置及规划用地,并与开发深度相适应。城市规划确定的教育用地,不能随意更改、调整或撤销。确需调整的,在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基础上,按有关程序报批。
2.规范对教育工作检查。维护学校办学秩序,坚决杜绝向学校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现象,改善学校发展环境,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年审、发(换、验)证等,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检查。
3.落实支持教育的优惠政策。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用地年度指标的落实,学校建设用地一律由政府提供划拨。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适当减收或免收,凡属学校资产处置收益(含土地出让金),严格按国有资产有关规定执行。校点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土地等校产,应通过置换原则全部用于学校建设。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学校建设违规问题,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住建等部门可本着“历史从轻、现行从严”的原则,依法从轻予以处理,帮助完善手续。供电、供水等公用事业部门要根据学校实际需求,保障水、电供给,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教育组织保障。市、乡镇两级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教育工作汇报,召开1—2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和教育工作情况、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教育工作情况。健全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二)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生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每年行政经费的5%用于教育。确保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税额的3%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按2%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坚持新增财力更多投向教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整合有限资金,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逐步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教育投入新格局。成立市捐资助学中介组织,接受和规范社会捐资助学。通过融资、引资等渠道,力争教育经费投入在“十三五”期间达到逐年增长。
(三)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教育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推进教育发展,加强教育内部管理,推进改革与创新。发改、住建等部门要将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年度计划,预留学校建设用地。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确保依法足额征收。财政部门要依法保障相关教育经费的落实,足额预算,及时拨付,并确保专款专用。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经费,特别是各类教育附加拨付落实使用等情况的检查。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教师核编工作,合理确定全市教师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公办学校教师的招考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模式,不断配足义务教育学校后勤人员。规划部门要做好学校布点规划,确保学校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国土资源部门要抓好教育用地计划指标的落实,超前留足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调整用地。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切实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民政部门要救助适龄儿童、少年中的流浪人员、孤儿入学。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的办学职责,支持本乡镇义务教育规划的实施,负责落实本乡镇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负责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治安和安全。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四)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加强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建设,落实督学选拔聘任、资格认定和培训以及督学责任区制度。完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坚持以对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承担教育责任与义务的督导为督政主线,以推进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为督学主线,努力构建各类学校动态等级目标管理评价体系,促进各类学校特色发展、健康发展。加强监察、审计、司法等专门监督,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市综治、教育、公安、司法、文化、卫生、工商、交警、住建、电力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坚决清理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和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经营性娱乐场所;加大学校治安工作力度,坚决依法处置冲击校园、破坏教育秩序的治安案件,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清除有害于学校的各种污染源和安全隐患,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