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都匀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
都匀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函﹝2017﹞21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指导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2016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自然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和有关制度,对全市整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仁伟(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唐海滨(市检察院检察长)
黄晓明(市法院院长)
周 晖(市政府办副主任)
骆振繁(市法制办主任)
肖力权(市司法局局长)
金崇菲(市水务局局长)
张元聪(市交通局局长)
郑冰阳(市住建局局长)
徐洪武(市城管局局长)
任 毅(市环保局局长)
高尚友(市林业局局长)
宋志伟(市人社局局长)
胡 波(市安监局局长)
顾静生(市农工局局长)
曹 漪(市公安局政委)
马 戎(市监察局常务副局长)
张 健(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刘荣桂(市国资公司)
邓雪忠(市国土局副局长)
徐 冰(市国土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肖兴祥(文峰办事处主任)
朱 炜(广惠办事处主任)
岑家乡(小围寨办事处主任)
吴庭华(沙包堡办事处主任)
胡 晴(緑茵湖办事处主任)
胡安贤(墨冲镇镇长)
陈永江(平浪镇镇长)
许 强(毛尖镇镇长)
蒙崇莲(归兰水族乡乡长)
徐 懿(城区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全面负责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邓雪忠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徐冰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分工
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社局、公安局、安监局、住建局、农业局、交通局、林业局、供电部门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图斑核查、案件查处整改、资料收集填写等具体业务工作;
市监察局、市人社局负责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市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的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停止对矿山供应民用爆炸物品;
市住建局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市农业局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
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审查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市林业局负责提供、审查林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供电部门负责对违法行为强制限电。
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核实及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12月1日—2017年1月30日)
2016年12月1日—2017年1月30日根据地籍变更监测数据,先行开展外业调查、收集资料、分析归类,掌握基本情况。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调查。
(二)检查整改、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2月1日—2017年6月30日)
2017年2月1日—4月30日,根据自然资源部正式下发的土地矿产卫片图斑,
结合外业调查成果对卫片监测地块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属违法用地的进行立案,查处整改到位。并向州国土资源局初报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2017年5月1日—5月31日,5月31日前向州国土资源局报送变更调查中发现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报告及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明细表,并完成数据会审、填报和资料整理工作,并上报数据核查报告和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至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省、州组织开展的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
6月10日前,以纸质形式向州国土资源局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6月15日前,根据自然资源部对地方初报数据审核意见,进一步整改纠正;做好迎接部开展实在抽查和督查的准备工作;确保违法案件查处、执行和整改完全到位;做好卷宗资料归档工作。
6月30日前,做好迎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验收准备工作。
五、政策界限
(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
与往年相比,今年自然资源部的政策变化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工作方式作了改进。最大的变化是2016年度卫片检查将与土地例行督察结合开展,《通知》对两项工作如何结合作了明确的规定,另外,在卫片检查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二是更加注重通过卫片检查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在2015年度卫片检查的工作任务增加“检验一个地区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的基础上,2016年度进一步提出,要运用卫片检查结果评估一个地区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并要求省、州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全年度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工作成效相挂钩的奖惩机制;三是时间进度安排做了调整。《通知》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部上报最终数据成果和工作报告,比2015年度提前了一个月;四是进一步强化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的自主性。《通知》除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17年6月30日完成2016年度卫片检查省级验收、约谈、启动问责等工作外,明确提出:期间其他具体工作,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自行安排。此外,《通知》在工作职责分工部分,未在对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进行具体规定,只是原则要求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工作。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
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市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6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六、成果上报
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的要求和本文件的规定及时上报数据成果。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上报。
七、工作要求
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当成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内外业核查中,对每个图斑都要核查到、记录到,并对照《登记卡》逐项登记入库。参与核查填报的各业务机构工作人员都要签名,确保各类数据的真实准确;在核查中要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成果,将卫星遥感监测成果与地籍变更调查监测图班结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要按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注意数据资料保密工作;在报送的纸质报表时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