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都匀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都匀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都匀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
都匀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都匀市是“全国体育先进市”和“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民健身活动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近年来,随着都匀市(含都匀经济开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加快,广大市民对健身的要求更加迫切。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健身的需要,加快推进健康都匀建设的步伐,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以及《黔南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州提出的发展目标,积极构建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健身的不同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打造地方民族特色体育为出发点,大力发展户外生态体育,积极推进体旅结合,推动都匀地区全民健身活动有序开展,为都匀地区的同步小康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都匀地区群众的健身意识显著提高,全民健身的人数明显增加,全民健身的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体育产业发展逐步加快,体育事业在都匀市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政府指导、各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三)加快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城区、经开区以及乡镇体育场馆建设,完成都匀地区奥林匹克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建成一批便民利民公共场所、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继续实施乡镇、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城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求严格落实体育设施配建“三同步”(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求,确保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规划建设的体育场馆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全民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闲置厂房、仓库、会堂、旧校舍、商业设施和“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全面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率,市财政、经开区财政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建成的惠民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地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条件下,向社会免费开放。到2020年,公共体育设施每周开放时间在40个小时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完成“一场、一馆、一中心(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建设任务,力争实现乡乡有一个灯光篮球场(馆)、村村(社区)有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全市及经开区街道(社区)、新建居民区和公共绿地广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各乡(镇)办事处(含匀东镇),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及部门)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发挥运动会对全民健身的示范引领作用,恢复市运动会和举办经开区运动会,常态化办好都匀市老年人运动会、中学生、残疾人及少数民族运动会,继续做好都匀地区足球联赛。将青少年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加强学校体育教育,拓展体教结合空间,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障青少年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大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以都匀市民族中学和匀东中学为基地,引入押架、高脚竞速、板鞋竞速、陀螺、独竹漂、舞龙舞狮、武术等项目,培养传统体育项目传承人。大力宣传并积极支持广大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和交流,鼓励企事业工作人员每周参加体育锻炼不少于5小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宗、残联、农工和老体协作用,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着力打造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健全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球类竞赛体系,做好赛事安排、外出交流、人员培训等工作。到2020年,每周参加一次体育锻炼的人数在30万人以上,占全市人口总数40%以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达70%以上。(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农工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老体协、各乡(镇)办事处(含匀东镇))
(五)大力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全面推行体育社会组织“3+X”模式,成立市级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老年人体育协会,各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行业单项体育协会,成立各乡镇农民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加强市体育总会、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积极配合经开区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充分发挥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枢纽协调工作,带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对基层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创建各类健身俱乐部,开展社区体育赛事。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到2020年,全市100%的乡镇、办事处建有体育协会和体育健身站(点),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5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体育总会、市老体协、各乡(镇)办事处(含匀东镇))
(六)积极发展山地户外运动。全力配合贵州省建设山地户外运动大省总体规划,充分发挥都匀市山地户外运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健身跑、徒步、登山、骑行、游泳、攀岩、滑翔伞、漂流、露营、探洞、户外拓展、极限挑战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休闲运动项目,全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到2020年,完成一个生态体育公园、两条体育旅游精品路线、两个汽车露营基地的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旅发委,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及部门)
(七)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大力发展体育产业,鼓励开发运用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品牌赛事活动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将体育产业推向市场。充分发挥“毛尖茶”品牌的作用,推动体旅融合,拓展合作空间,围绕“毛尖茶”举办户外健身活动和赛事,不断提高全域体育旅游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做好体育扶贫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身体素质和体育锻炼意识。全面实施省州大健康战略,探索适合都匀市的体育与卫生融合发展的新途径,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网络平台建设,力争2020年与全省同步建成集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运营、山地体育旅游产品供给、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购买、体育赛事营销推广为一体的“体育云•大数据”平台。到2020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亿元,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的经济增长动力源。(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市茶业局、市卫计局、市旅发委,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及部门)
(八)发展体育健身指导服务。落实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编写我市科学健身指导方案和体育健身指导方案,建立运动处方库。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宣传手段和现代传媒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每天运动一小时,健康幸福一辈子”等健康生活理念,使更多的群众积极自觉加入到健身队伍中来。(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含匀东镇))
三、保障措施
(九)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机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体育、教育、旅游、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卫生计生、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国土资源、扶贫、民族宗教、残联、老龄委和工青妇等部门参与的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开展。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渐加大投入。积极争取彩票公益金对我市全民健身的支持。完善全民健身活动考核机制。
(十)加快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与黔南师院、黔南民族医专等学院的合作力度,培养适合我市实际的各类人才。积极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加强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的力度,完善人员培训的体系。制定和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既留得住本土人才,又能吸引外界各类优秀人才。建立市级体育人才库,将各级各类体育人才纳入到人才库中,进行档案化管理。继续做好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实现对全市各协会、各社区、各健身站(点)的全覆盖。
(十一)强化法律政策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依法保障公民体育健身权利,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执法体系,及时处理和化解各类在全民健身工作推进过程中所产生和暴露的矛盾。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到市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科学合理利用好体育用地,确保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
(十二)加强全民健身监测与评估。按照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定期对全市体育场馆设施、国民体质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进行普查、监测和调查,并对各类结果进行有效评估,确保我市全民健身均衡发展。每年将全民健身活动指标纳入到都匀市精神文化建设评估内容中,将《都匀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执行情况纳入到市政府年度监督范围,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对《都匀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