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市
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匀府办发〔2015〕14号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1/29 1.6w 阅读 343 点赞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工作部门:

  《都匀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都匀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黔府发〔2013〕27)号)及《州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发〔2014〕21号),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决定在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突出抓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纳污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末,初步建立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和控制指标及考核评估体系;到2020年末,基本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配置格局基本形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水环境质量和重点地区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到2030年末,全面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5年的水资源管理目标:全市(含都匀经济开发区)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1.5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表水用水总量控制在1.45亿立方米之内,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在0.05 亿立方米之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2010年相比降低4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4;重要江河长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66.7%以上,珠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综合达标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全市(含都匀经济开发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77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2015年后的控制目标,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布局和物价等因素,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另行制定; 重要江河长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66.7%、珠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综合达标率达到100%。到2030年,全市(含都匀经济开发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88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控制目标,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布局和物价等因素,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另行制定;重要江河长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珠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综合达标率达到100%。

  二、   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一)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由市水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在州级统筹协调下制定马尾河、凤席河等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根据黔南州确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综合考虑全市各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用水效率、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需求,建立覆盖全市范围内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农工局、各乡镇、办事处配合)

  (二)严格水资源论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 、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的布局,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实现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口,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工局、各乡镇、办事处配合)

  (三)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通过水资源论证并落实报告中确定的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措施,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发放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延续的取水项目,要全面评估产品、规模、技术、工艺和实际取用退水变化情况,合理核定取用水量,取水许可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取水或改变用水计划。建立全市取水许可管理登记信息台账,建立水平衡管理制度。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停止审批新增取水项目,新增节水高效项目可通过区域内部调整、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水量置换等方式解决用水问题;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区域,限制审批新增用水,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节水高效项目,坚决淘汰高耗水、低效益的企业。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取水。(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农工局、各乡镇、办事处配合)

  (四)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合理规划,有序推进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现有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能够满足用水需要而又申请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已投入使用的自备取水设施一律限期关闭和拆除。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取水许可、国土资源管理的规定,加强矿泉水、地热水等取用水管理。(市水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各乡镇、办事处配合)

  (五)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严格依法计量征收水资源费,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批准减免水资源费。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水资源费,禁止侵占、截留、挪用水资源费等违法行为,确保水资源费纳入专项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管理和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发改局配合)

  (六)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编制全市水资源调度规划,依法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全市境内地表水与地下水、本地水与外地水、常规水资源与非常规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供水调度,保障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水资源调度规划、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一经批准,有关区域、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各乡镇、办事处配合)

  (七)加强河道生态用水保障。实行河库水资源联合调度,满足河道生态用水需求。河道生态用水应当充分利用区间天然径流,有效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的排水,合理利用河流上的控制性水利工程供水。(市水务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

  三、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一)严格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根据黔南州下达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结合全市各区域用水现状、节水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建立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实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与区域年度用水计划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在每年11月底前向市水务局报送本年度用水总结和下年度用水计划,由市水务局审核确定用水计划。对不按规定申报用水计划的,依法进行处罚。严格执行《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的单位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配合)

  (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广灌区配套改造、管道输水、微灌、喷灌等工程节水技术及农艺节水技术,积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大力推进节水型产业园区建设,推进清洁、低耗、低排生产,在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区域要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大力推进节水型社区建设,推广普及高效实用的节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的文化、教育、办公设施以及宾馆、饭店、商务写字楼、住宅楼等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节水型用水器具,对现有的城镇宾馆、饭店、洗浴、洗车等公共场所全部更换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节水型用水器具。(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农工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严格节水“三同时”管理。实施建设项目节水 “三同时”管理制度,从源头加强建设项目节水管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要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确保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不予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市水务局依法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进行处罚。(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利用再生水、雨水、矿井涌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积极开展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加大水资源的循环利用,不断探索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方式,城镇景观用水、园林绿化、洗车、道路喷洒、工业生产等用水优先利用再生水。矿山聚集区要加强矿井涌水处理回用,干旱缺水区要加强雨水积蓄工程建设。(市水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配合)

  四、建立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制度

  (一)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在黔南州下达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市水务局负责开展市境内马尾河、凤席河等主要河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提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市环保局按照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制定入河排污总量年度控制指标,编制实施方案,确保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黔南州考核要求。(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配合)

  (二)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市水务局要联合市环保局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登记、审批及监督检查,建立排污口信息管理台账,开展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结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新建、改建和扩大入河排污口进行科学论证,对现状排污量超出纳污能力的区域除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并逐步核减排污量外,还要限期整改使其达到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城管局配合)

  (三)加强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制定并严格执行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相关规划,确保到2015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综合达标率达到95%,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综合达标率达到90%,纳入中央规划内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加快城市供水老罗坪备用水源建设。(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各乡镇、办事处配合)

  (四)加强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杨柳街河、绿茵湖水库、雨花湖湿地公园、一七三活水公园、绿茵湖湿地公园和城镇水环境的恢复与改善为重点,积极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严禁非法侵占河库水域及岸线,切实维护河库生态环境。(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配合)

  五、健全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机制体系

  (一)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真正实现对各类水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保护。(市编办牵头,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配合)

  (二)健全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规范使用和管理水资源费,确保60%以上的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管理和饮用水源的安全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市水务局配合)

  (三)建立水资源监测与管理体系。积极争取省、州支持,开展全市水资源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市范围水资源监测管理系统,实现水资源实时管理,提高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水平。(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工信局配合)

  (四)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机构、人员和装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打造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执行力好、知识结构合理,能适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的水资源管理队伍。(市水务局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五)加大水资源管理执法体系建设。市水务局负责对本辖区内水资源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水事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开展好水资源管理综合执法,保障水资源管理秩序良性运行。(市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六)建立水情宣教机制。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弘扬“节约水、爱惜水、保护水”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和决策透明度,公开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相关政策、监督方式和考核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市水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文明办、市新闻中心、各乡镇、办事处配合)

  六、建立考核工作制度

  (一)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市政府是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全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各牵头部门和有关配合部门是落实本部门负责的各项指标和制度措施的共同责任主体。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监督考核制度。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由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工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按照黔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考核指标和保障措施,具体组织落实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承担考核工作组日常工作,

  (三)考核结果使用。根据州政府发布的年度和期末考核结果,审定各项指标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分项考核结果,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指标和保障措施考核优秀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指标和保障措施考核不合格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考核不合格的部门要在考核公告半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考核工作组。

  (四)追究责任。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需要进行问责的,按程序移交监察机关处理。对在考核工作中有瞒报、谎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都匀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胜军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  立   市政府副市长

  张仁德   市政府副市长

  龙  霜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亚东   市政府办主任

  骆振繁   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法制办主任

  程  涛   市公安局局长

  金崇菲   市水务局局长

  朱大勇   市发改局局长

  王  琳   市财政局局长

  任  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郑冰阳   市住建局局长

  高尚友   市农工局局长

  莫廷昌   市环保局局长

  蔡  翔   市工信局局长

  闵陆斌   市审计局局长

  朱晓峰   市国土局局长

  兰文涛   市林业局局长

  王跃兵   市文旅局局长

  蒙祖伟   市统计局局长

  黄劲松   市科技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导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金崇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223081。

  (二)狠抓落实。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按照本方案中明确的责任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总体工作方案及各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完善措施、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各项指标和制度措施的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年度及总体目标任务。

  (三)督导推动。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协调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落实进度进行跟踪问效,实行月报告制度,编发工作简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