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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府发〔2016〕3号都匀市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都匀市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投融资主体的通 知

2016/03/01 1.6w 阅读 104 点赞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部署,为切实推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确保打赢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战,经市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现明确都匀市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投融资主体,承接易地扶贫搬迁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和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金。

  都匀市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按照《都匀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省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要求,做好资金承接和拨付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公司要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都匀市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标任务。

  特此通知

  都匀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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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