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都匀市“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已经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0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都匀市“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
为贯彻落实《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20〕2号)精神,为落实好“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示范镇、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上效果明显,积极探索构建 “一业为主、多业融合、共生发展”的现代乡村样板,为乡村振兴贵州样板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实施范围
示范乡镇1个,即墨冲镇;示范村10个,即小围寨办事处马尾村,沙包堡办事处德化村,绿茵湖办事处邦水村,毛尖镇坪阳村,墨冲镇河西村、良亩村,平浪镇平浪村、凯口村,匀东镇甲登村、摆茶村。
(三)实施步骤
1.制订方案。根据州要求制订《都匀市“十百千”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编制完成“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方案报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备案,以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示范实施(2020—2021年)。2020年以1个示范乡镇墨冲镇和10个示范村马尾、德化、邦水、坪阳等为重点,全力推进示范点率先发展、提档升级;2020至2021年逐步向深度拓展,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新路径、新模式。
3.总结验收。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示范工作进行总结、提炼,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经验和范例。
二、重点任务
(一)产业兴旺
1.精准选择产业。示范镇、村按照茶叶、蔬菜以及中药材产业、水果产业、刺梨产业、海花草产业、食用菌产业、烤烟产业、畜牧产业、生态渔业等“2+8”10个特色优势产业规划,按照“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着力培育特色产业和优势品种,确保2020年示范镇至少有1个以上特色产业,示范村至少有1个规模优势单品基地,迅速做大规模,不断提升优势单品的周年持续规模供应能力;着力抓好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推行建基地、上规模、创品牌;狠抓坝区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发展“稻+”高效栽培模式,提升综合效益,平均亩产值达到9000元以上,经济作物占种植业比重达到70%以上,土地产出率达到5.7万元/公顷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8:1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烟草局,市投促局,各乡镇、办事处)
2.规范“村社、村企合一”培育村级“龙头”。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20年底,全市所有村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组建和运营,依法依规引导农民入社,2020年实现示范村100%的农户加入合作社。着力抓好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规范运营和管理,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社合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村级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强化扶持力度,把“村社、村企合一”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培育成村级“龙头”,带动村党建、产业、环境、文化、治理同步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乡镇、办事处)
3.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扣紧农民利益联结。示范镇、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土地、厂房、大棚、资金等“三资”作为股本入股村内或周边龙头企业参与产业发展;村内或周边没有龙头企业的,引导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市内龙头企业或市农投公司等签订产销订单,2020年实现示范村100%的合作社有龙头企业带动。村级党组织积极引导农民将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村社、村企合一”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形成“利益同享,风险共担”利益联结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局,各乡镇、办事处)
(二)生态宜居
1.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加快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继续完善城乡垃圾转运系统建设,示范镇、村自然村寨因需增设垃圾收集箱、建设垃圾转运站。积极配合各乡镇做好村寨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以生态文明乡风提高为目标,达到“污水不直排、田园清洁”的效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为主线,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为突破口,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各乡镇、办事处)
2.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力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和村级卫生公厕建设改造,实现示范镇、村农村卫生公厕全覆盖,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左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办事处)
3.大力提升村容村貌。全面完成10个示范村30户以上的自然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并启动实施,2020年示范村村庄规划达到100%。合理布局村庄道路,串户路力争全部硬化,保障出行安全通畅。实施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65%以上。加强村寨农房风貌引导和管控,引导建房农户选用《黔南州农村人居环境管控通用图册》。“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做好对村、路、河、宅“四旁”和公共区进行绿化,做好村庄绿化技术指导和村庄绿化率监测工作,确保村寨绿化覆盖率明显提高,森林村寨比例不断增多。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营造干净整洁的公共空间和生活环境,做到无违章占道、无乱停车辆、宅院物料堆放有序、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对村内、村周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内容的山塘及农村河道进行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示范镇、村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高于全市当年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综合执法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各乡镇、办事处)
(三)乡风文明
1.大力发展优秀乡村文化事业。示范镇、村提高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继续加快村级文化活动室、文化院坝,文化广场、文化长廊的建设,加强对基层文化阵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培训、文化馆、图书馆总分管培训、群众文化活动策划组织能力等培训。提高乡村文化站从业人员和群众文艺骨干的业务能力等培训。提高乡村文化站从业人员和群众文艺骨干的业务能力和文化素养,培养基层文艺骨干,壮大乡村文艺队伍,繁荣文化事业。(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2.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强化示范镇、村寄宿制学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现乡镇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积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培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各乡镇、办事处)
3.大力建设健康乡村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积极开展示范镇、村乡村医生委培,定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培训,稳定村医队伍,继续巩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促进基本公卫均等化。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实现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全覆盖。推进都匀市妇幼保健院和疾控中心项目建设,健全示范镇、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人数全覆盖。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各乡镇、办事处)
(四)治理有效
1.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镇、村围绕产业发展需要,通过在龙头企业、合作社、产业链、生产基地等建立党组织,进一步优化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市场主体的覆盖,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乡土人才、复员退伍军人进行培养,把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每个村储备村级后备干部力量;鼓励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主任或村主任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村里没有合适人选的,支持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派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2.加强集体经济强村建设。鼓励整合利用村集体积累、政府帮扶等资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村级农业资源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办事处)
3.增强乡村治理能力。认真落实《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方案》,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涉及村风民俗、社会公共道德、公共秩序、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让村(居)规民约成为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成为实现村(居)民自治、创新社区治理的有效载体。加快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律顾问配置及法律援助,每个示范村要建设1个法治文化场所,实现一村1名法律顾问。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各乡镇、办事处)
(五)生活富裕
1.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升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示范镇、村基层一线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人才队伍,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2.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和政策扶持机制,示范镇、村引导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新,鼓励有志于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产业。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3.扎实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继续深入开展示范镇、村“三变”改革试点示范,激发农村发展动能。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改革。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强化集体资产管理。(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乡镇、办事处)
三、政策支持
(一)财政资金支持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更大力度向农村产业革命倾斜。加快构建多元筹资体制,加快形成示范镇、村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示范镇、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落实坝区结构调整地方配套资金。通过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引导资金向优势、特色产品的产区和产业链聚集,向乡村振兴和产业革命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二)金融保险支持
推进金融支农创新,探索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发展模式和融资机制。支持推广“深扶贷”等信贷产品,引导贷款资金用于示范镇、村发展增收预期好、风险低的产业。引导私募基金、债券等支持示范镇、村产业发展。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积极围绕坝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创新开展“完全种植保险+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力争实现全市范围内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应保尽保”,一般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达到“愿保尽保”。(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扶投公司,各乡镇、办事处)
(三)用地保障支持
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中,预留一定比例指标优先安排示范镇、村农村产业发展设施用地,涉及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简化程序、优先办理;涉及占用耕地的,可参照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市级人民政府落实补充耕地,或通过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落实补充耕地;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属于设施农用地的,按照设施农用地进行管理;促进新增耕地指标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序流转,为示范镇、村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四)人才支持
鼓励支持示范镇、村党员致富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等领办创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群众抱团发展、携手致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实施股权赠予、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乡镇、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要研究落实“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的“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涉及本单位“十百千”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二)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努力在全市营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多方支持和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促考评
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作督促检查,按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对该示范镇、村在财政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的依据。
文件解读:关于《都匀市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2022年)》 的起草说明 - 都匀市人民政府 (duyu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