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树立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护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现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实际需要,现公布沙寨“遇仙桥”,市区“石板古街”、“关乡桥”、“张翀摩崖”、“半山亭摩崖”5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为四周50米内、建设控制地带为30米(依据匀府办发〔2004〕106号文件及参考省保文物百子桥建设控制地带为50米)。在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经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