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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府办发〔2015〕20号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遇仙桥”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2015/02/06 1.3w 阅读 57 点赞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树立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护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现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实际需要,现公布沙寨“遇仙桥”,市区“石板古街”、“关乡桥”、“张翀摩崖”、“半山亭摩崖”5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为四周50米内、建设控制地带为30米(依据匀府办发〔2004〕106号文件及参考省保文物百子桥建设控制地带为50米)。在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经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